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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世野 | 金监总局、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消保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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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资讯


1.金监总局、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


6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据悉,该公告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此次公告正是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决策部署,做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职责的划转衔接工作,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证券时报网)


律师荐语: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并在银保监会的基础上将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证监会对投资者保护职责一并划入金监总局。


2.雪松控股及实控人张劲被强执85亿昔日百亿富豪已成老赖


近日,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两公司实控人张劲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达85.88亿余元,涉及合同纠纷案件。同时,雪松控股和雪松实业集团这两家公司还有多项被强制执行信息,其中,两项执行标的金额分别达9.3亿元、10.3亿元,均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来源:财汇资讯)


律师荐语:雪松控股创立于1997年,曾连续4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名单。今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发布案情通告称,已依法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查处,并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了解,自2020年1月起,雪松控股旗下公司向自然人发售了超过350只违规“理财产品”,总规模或超200亿元。


3.信托分类改革6月起正式实施,四川信托等加快风险处置


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行业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未来信托业分类改革实施步骤主要从业务分类上报开始。知情人士称6月1日以后所有的业务上报口径都要按新分类办法施行,下一步就是按照监管分类引导的方向,做好业务转型,压降融资业务不做通道业务。值得一提的是,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信托公司正在开展重大风险化解工作。5月25日,四川信托发布公告称,四川信托牵头重组方已初步明确,力争早日依法平稳化解风险。另外,安信信托日前已完成变更公司名称为建元信托,公司整体风险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果。(来源:经济参考报)


律师荐语: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已经落地,高风险信托公司可充分利用3年过渡期,对存量信托业务开展风险资产处置工作。


4.中证协:券商经纪业务细则出炉


6月9日,中证协配合《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起草并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等两项自律规则及《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配套文件正式发布并施行。上述自律规则与配套文件主要聚焦于细化券商经纪业务职责、强化证券账户超千万投资者的身份识别、券商每年回访比例不低于客户总数的10%、不得恶意低价揽客、明确互联网投放广告的展业行为、券商需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责任等环节方面。(来源:证券时报)


律师荐语:两项自律规则及配套文件立足于证券经纪业务本源,对券商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中的重要环节作出全面规范,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沪深交易所:境外发行上市全球存托凭证将迎来新规


6月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修订,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境外发行上市GDR应当符合的条件。上市公司以其境内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上市GDR的,除了应当符合规定的发行条件外,还应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满1年,且申请日前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二是明确GDR对应新增基础股票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核安排。三是加强全过程信息披露监管。(来源:证券时报)


律师荐语:较其他境外发行上市措施而言,企业发行GDR拥有审核体系宽松、项目周期紧凑、发行对象广泛、募集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等优势。


6.金监总局与上海市共同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细则》


6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宣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上海市共同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细则》,正式启动上海再保险“国际板”。据了解,《实施细则》围绕完善再保险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和机构体系、深化再保险产品供给和创新能力、推动再保险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增强再保险人才吸引和培养机制建设等具体内容共制定二十二条政策举措。(来源:金监总局官网)


律师荐语:建设再保险“国际板”,有利于提升国内保险行业全球风险识别意识与能力,进而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风控服务。


7.央行: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6月9日,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估值业务,加强债券市场建设,人民银行官网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参考成熟市场经验和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践,围绕估值业务中立性、公允性、专业性、透明性,重点明确估值机构内部治理、估值基本原则、估值方法、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要求。(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央行官网)


律师荐语: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估值产品日益丰富,《办法》的发布或可有效促进市场合理定价从而提高债券市场估值产品及估值机构等。


8.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6月9日,中国证监会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健全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深化投资端改革,培育资本市场买方中介队伍,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沿用试点期间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原则,加强对投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对管理型业务的管控,优化投资分散度等监管要求。二是强化对“顾问”服务的监管,督促引导行业坚守“顾问”服务本源,持续丰富服务内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和服务匹配管理,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强化信义义务落实和利益冲突防范。三是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促进业务合规有序开展。例如,加强对投资顾问机构之间及投资顾问与基金销售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展业的规范管理,明确对投资顾问机构配置公募基金之外的其他产品的规范性要求,豁免基金经理以外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基金时锁定期的要求等。(来源:证监会官网)


律师荐语:《规定》明确了公募投资顾问业务的具体规范与监管细则,为证券投资基金投顾业务长期、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证。


9.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列入国务院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近日,国务院公布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关税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关税法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来源:中国税务报)


律师荐语:“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依照法律规定设税、征税、治税,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和广大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税收立法步伐加快推进,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完成立法,有效增强了税制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收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纳税人依法纳税,减少纳税争议的发生,依法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10.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会议上提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来源:新华社)


律师荐语:长久以来,地方出台的诸如财政返还或财政奖励的政策,不当地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阻碍了高质量的发展。下一步,为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地方税收政策。


11.错误享受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个税汇算案例再公布


6月9日,税务部门再公布5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例。具体包括:虚假填报三险一金、虚假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少填报收入、错误享受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律师荐语: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轻信所谓退税“秘笈”或虚假传言,不仅会因虚假填报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而且可能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在享受相应个税扣除优惠或海南自贸港税务政策时,需关注自身是否符合相应政策的适用条件。


境外资讯


1.香港:将进一步更新外国来源收入豁免(FSIE)制度


香港政府最近就欧盟颁布的最新FSIE制度指引,发表了《完善香港FEIS外资出售收益制度》的咨询文件,以扩大更多资产类别的处置收益范围。(来源:globaltaxnews.ey)


律师荐语:虽然香港自今年年初以来已经实施了FSIE制度,但香港仍被欧盟列入观察名单。因应欧盟的要求,香港政府将进一步修订其FSIE制度,以使香港能够出于税收目的从欧盟非合作司法管辖区的观察名单中删除。


2.美国:最高法院维持国税局发出无通知传票的权力,但表示权力不是无限的


2023年5月1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一场争议中站在美国国税局一边,该争议的焦点是美国国税局有权在不通知相关账户持有人的情况下发出银行账户记录传票。(来源:insightplus.bakermckenzie)


律师荐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并非美国国税局的彻底胜利。事实上,多数意见和一致意见反映了法院对国税局使用无通知传票持重大保留意见,特别是在涉及无辜第三方的案件中。


本期供稿律师

张言非

 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

■ zhangyanfei@gaopenglaw.com

南开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执业期间擅长领域为信托、银行、资产管理、家族治理与财富传承等业务;曾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建信信托、中粮信托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家族信托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文件审查与起草、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作为天津网络广播电视台“说法典津”栏目主讲嘉宾参与录制婚姻家事及传承等主题节目;协助合伙人律师为多家全国性银行总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多次有关家族信托、财富规划、企业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讲座服务。

王帅锋

 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

■ wangshuaifeng@gaopenglaw.com

税务筹划师,国际反洗钱师,南开大学硕士,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执业领域为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税务规划、公司合规等。长期从事境内外财富管理与涉税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曾为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净值人士提供法税服务。擅长家族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保险金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家族企业税务规划,税务身份识别与规划,海内外投资税务支持,CRS合规规划、家族企业税务风险检测与规划、合同法税同审、税务日常咨询等。


戎晨,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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