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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有效落实九大举措 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比例全市第一

文明怀集 2022-07-16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上级环境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通过各镇(乡、街道)、各部门一年来的共同努力,2020年怀集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继续蝉联全市第一,勇夺三连冠,空气优良天数比例首创100%达标,也位列全市第一



2020年怀集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怀集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4,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4.0%。优良天数比例100%,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均达标,且优于市下达我县的考核要求,其中,PM2.5年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PM10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臭氧(百分位数)年均浓度10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一氧化碳(百分位数)年均浓度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年均浓度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怀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01加强组织领导

● 怀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常委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均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怀集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


● 县分管领导每月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详细部署,就做好扬尘、汽车尾气、生物质燃烧、餐饮油烟和工业排放等五大主要污染源的应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要求。


● 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各镇(乡、街道)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牵头统筹、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


02科学制定政策

● 通过数据比对和现场监测采样等科学手段,推导出怀集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在于夏秋水稻收割期间露天焚烧防治、扬尘防治及烟花爆竹燃放等面源防治。

▲ 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


● 怀集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最终确定以露天生物质禁烧、扬尘污染防治和“禁炮区”“禁燃区”监管作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政策、保障资金和检查督导等,狠抓工作落实。



03强化巡查监管

● 怀集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秸秆禁烧工作,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夏收期间要求县四套班子牵头组织58个县直部门驻点县城周边重点村委会,配备足额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引导群众统一回收秸秆。

▲ 环保部门人员利用无人机监控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 推进秸秆禁烧制度化和常态化,在夏秋水稻收割期间县直有关单位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和巡逻车对县城范围秸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并扑灭生物质露天焚烧点约800个,劝导教育违规焚烧生物质人员60人次,当场抓获拒不配合当事人7人并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村民使用拾草打捆机回收秸秆。


● 加大资金投入和科技支撑力度,积极寻找新型方式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全县19个乡镇、街道办初步建立了秸秆收储网点,收购秸秆用于食用菌基料、包装材料的原料、养殖场养牛的饲料等,2020年共收集利用秸秆39.0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2.12%。


▲ 利用回收的秸秆制成工艺品。



04全面抑尘保洁

● 出动2438人次,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时巡查、扬尘治理专项督查,责令整改68起,停工7起,动态扣分22人次。建立翠湖东湾、碧桂园金月湾这2个示范性建筑工地,19个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


● 对全县30个市政、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严加监管,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县城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巡查,督促工地落实围蔽设施和降尘措施。


▲ 环保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和登记工作。


● 加大对上路运输车辆的巡查监控力度。2020年以来,依法查处余泥撒落、污染路面行为110宗,责令当事人清洗污染路面58次。


● 安排8辆洒水车、1辆扬尘抑制车,每天至少4次以上对县城街道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同时安排足额环卫工人配合保洁车辆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洗,切实减轻道路扬尘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05落实抽捡制度

● 加强在用机动车监管,实行每月上路抽检制度。截至2020年12月底,怀集开展联合执法18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执法车辆52车次,检测柴油车111车次,发现尾气超标车辆3车次,均已对其进行依法处罚。


▲ 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检查机动车尾气排放。


● 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对全县38个加油站定期巡查,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加油站83间次,各加油站均安装了油气回收系统,期间均可正常使用。


● 督促加油站落实排污申报,截至2020年底,县城区12间加油站均已申办排污许可证,其他乡镇26间加油站均已完成排污登记。


▲环保部门核查锅炉报废情况。


● 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对全县29个加油站油品进行抽查检验,共抽取15个车用汽油油品,14个车用柴油油品,其中民营加油站实现全覆盖抽查。此外,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检查龙湾三鸟市场等流动黑加油站、黑点(窝点)9个,核查省级移交线索5条,督促各加油站务必使用合格汽油。



06严格环境执法

● 抓好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推动怀德新材料实施“一企一策”,目前已通过专家验收并送市备案。推进华鸽家居、东邦化学、东弘铝业等8家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顺利完成销号。


▲ 环保部门人员到企业开展大气监测行动。


● 严格执法,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43人次,检查企业449家次,发出15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处7宗,处罚金额13.62万元,取缔“散乱污”企业7间。



07严控烟花爆竹

● 目前,怀集辖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共69家,2020年开展专项检查行动60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5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1处,没收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125箱和113.72公斤,价值0.69万元,处罚金额2.8万元。



08畅通信息渠道

● 怀集积极响应不利气象条件下应对措施,2020年共响应11次,通过建立环保工作督察微信群和秸秆禁烧工作微信群等快速沟通渠道,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快速信息交流和工作执行,做到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除了快速执行应对,环保部门还通过工作群每天向各工作成员单位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做好应对准备和措施。



09加强宣传引导

● 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各种以环保和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班(团、队)活动,并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报校刊、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站、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教育活动。


▲ 怀集县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进校园活动。

▲ 怀集县举行“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 利用“怀集发布”“怀集融媒”微信公众号、看怀集APP、《新怀集》报等媒体平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推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新闻,2020年累计推送新闻宣传稿件100多篇,滚动播出公益宣传和标语1500 多次,为全县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1年,怀集县将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下定决心、攻坚克难,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务必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让怀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加快建设湾区西大门、打造肇庆副中心创造更优质的生态环境。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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