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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公安局关于对无人认领车辆依法处理的公示
宣汉县公安局
关于对无人认领车辆依法处理的公示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宣汉县公安局在勤务工作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车辆进行拖移和暂扣,目前尚有126台各类车辆的法定相关人未前来接受处理或认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拟对该批车辆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请法定相关人于三个月内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合法证件、手续,到宣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依法接受处理。对公示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车辆,将依法强制报废。
广大市民朋友若对公示车辆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宣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反映。
联系地址:宣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252号,老武装部院内)
联系人:文警官
电话:0818-5869678
宣汉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7日
附:待处理车辆清单
END
编辑:宣汉县公安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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