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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⑨|当“假救护车”遇上警察……
救护车俗称救命车
能够在危急时刻给病人开辟一条生命通道
某种程度上来说
救护车就是拯救病人生命的希望
但是却有这样的“黑救护车”
仗着外表与救护车相似
骗取人民信任
打着救护的幌子
赚取黑心钱财
↓↓
8月12日15时许,宣汉县公安局南坝派出所接到110转警称,龙文社区附近有人冒开120救护车拉病人。接警后,南坝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核查。
经核查,该印有“120”字样的依维柯救护车系达州市某医院所有,因该车已接近报废年限,达州某医院院长王某让司机向某将该车报废。但向某并没有按程序将该救护车进行报废,而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救护车无人查处就将该车开至二手车市场以两千元的价格卖给宣汉县下八镇居民向某。向某将该救护车买回去后,在网上购买了新的救护车警灯,安装好警灯后在南坝片区拉病人。
经查,这辆“黑救护车”不仅没有经过行政部门审批,不具备转运资质,而且没有配置具备资格的医护人员,车辆已到达报废期。
其主要业务是转运濒死甚至死亡患者,该不仅影响医疗服务工作,而且容易造成对患者和家属生病安全隐患。目前,南坝派出所已将该车辆移交给南坝交警中队处置,已将该车的警灯等标志进行了铲除,驾驶员向某因非法安装标志灯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对向某作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
私自安装警灯、警报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希望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为了一己私欲私自安装警灯、警报器。知法犯法,后悔莫及!这种“黑救护车”安全隐患极大,无论是救护设施还是驾驶员水平都达不到要求,市民切不可图方便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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