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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山寨“黄河母亲被拆除,才知道她都经历了这些

2016-12-30 安宁青年






     27日,位于黄河山东滨州段的山寨版“黄河母亲”雕塑被拆除,这场因侵犯我省著名雕塑家何鄂创作的兰州城市名片《黄河母亲》著作权而起的官司,在判决正式下达整整4年后终于尘埃落定。29日,感慨万千的何鄂终于接受了记者采访,首度就该事件表达了自己的心声,言语中她似乎并未因打赢了这场备受国内关注的官司而感到喜悦,相反却说出了一句令人深思的话:“我的心情并没有预想的胜利喜悦,却感到十分沉重,因为这桩著作权的纷争,原告与被告,侵权与被侵权事件真正围绕的核心是:维护新文化建设之争。”



山东滨州段的山寨版“黄河母亲”被拆除

山东滨州山寨版黄河母亲雕塑建成于2009年11月,雕塑长9米,代表黄河流经九省区;塑像高5.46米,代表黄河总长度5464公里,塑像及基座整石重达400余吨。该雕塑同雕塑家何鄂创作于1986年的兰州《黄河母亲》雕塑高度雷同,比6米长的兰州原版雕塑还要大。

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今年10月份,何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数次流露出对此事的无奈,“对我来说,因为这已经是很早发生的侵权事件了,律师也催了我很多次,反复问我现在怎么办?要是再起诉了还是不执行怎么办?这其实已根本不是著作权的问题,而是文化建设中暴露出的严重意识缺陷。该起诉的、该声明的我都做了,当初我们带着律师一同去打官司,对方要求调解,那我们就调解,但调解的前提是要‘拆’。最后,法院也正式判决了要拆除,但是对方后来并没有拆,没有执行判决,相关负责人如今也大多调走了。我们的律师也提出了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再赔偿些钱,但是我觉得再赔钱却不拆像实际上等于咱们没有赢。”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维权过程中,也有不少人提出了以建代拆,请她去修一下雕塑,但她认为侵权与建造不能混为一谈,拒绝了这个要求。

侵权者拒不执行判决

2009年底,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建成了仿冒版的‘黄河母亲’大型雕塑,其外形和原版黄河母亲非常相像,但雕刻非常粗糙,可以说是粗糙版的黄河母亲。看到网络上的报道后,雕塑家何鄂非常震惊,2010年4月,何鄂向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拆除侵权雕塑,赔偿经济损失。

2011年4月19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了判决书,要求“被告滨州黄河河务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摇篮》雕塑进行改造,拆除侵权部分”等六条结果,并赔偿原告何鄂经济损失27万元、精神损失3万元。

不过,拆除之路显然没有那么顺利,法院判决后,对方置若惘闻,拒不执行判决。但维权之路也没有因此再止步,经过律师团队不懈的努力后,当地法院强制执行,对山寨版雕塑进行了拆除。


反思:

官司判决4年后告捷心头却愈发沉重


  “2016年岁末,听闻山东滨州仿冒《黄河母亲》的《摇篮》在判决拆除4年后终于拆除的消息,这桩历经七年的著作权官司尘埃落定有了圆满的句号。”何鄂告诉记者:“但是我的心情并没有预想的胜利喜悦,却感到十分沉重,因为这桩著作权的纷争,原告与被告,侵权与被侵权事件真正围绕的核心是:维护新文化建设之争。我们要建设文化强国,主持建设文化的主体则是政府,而山东滨州2009年执政的政府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却公开主持了仿冒《黄河母亲》的《摇篮》施工与建造。政府居然一不知侵犯了著作权,二分辨不出公共艺术作品水平的高低好坏,造成了一座重400吨巨石仿冒伪劣作品的出世。”

  “我们说好的城市雕塑是城市的眼睛、城市的精神、城市的名片,差的城市雕塑只能是给他所在的城市减分,甚至抹黑。”她的语速很慢,但却恍若字字千斤令人深思,因官司“胜利”带给心中的沉重表露无遗:“由政府主持的仿冒危害更大,这一错举与时代进步、文化建设背道而驰,注定是会被时代所抛弃,被历史所剔除。由于政府运用了公信力与权力,在违背《著作权法》的基础上花大力气投入的愈多,损失就愈大,政府的钱实际上就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的钱,花错了地方,伪文化终究会被社会拆除,其劳民伤财之大令人痛心,这绝不是老百姓愿意看到的结果。”

  她说:“我从2002年开始,一方面坚守‘弘扬民族文化、创造时代精品’,一方面一直战斗在维权的路上,是因为我在敦煌莫高窟工作过12年,亲眼目睹了被誉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民族文化精髓,一尊尊稀世珍品的敦煌彩塑已在洞窟站立了千年之久,那是古代成千上万几十代人用生命智能一点一点注入塑造出来的作品。如今,虽然巨匠已长眠,但巨作却永恒于世,成就了我们引以为自豪、骄傲的五千年灿烂文明。我们作为炎黄子孙、黄河儿女无疑是应该继承前人的优秀传统,担负起创造本世纪当代灿烂文化的重任。”


堪忧:

仿冒侵权如不刹车如何得了?


  “我坚持一次次的维权,是因为黄河从九个省流过,三十年前在兰州建造了城雕《黄河母亲》,作品于1987年获得了全国首届城雕优秀奖,2009年获得了住建部、文化部颁发的‘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2016年甘肃省政府将《黄河母亲》列为省级文物单位。”交谈中,何鄂的思绪又重回到这条艰难的维权之路上:“而另一方面2002年陕西合阳洽川,一位私营老板仿冒了一件《黄河母亲》,现场置钱箱、置香炉、磕头垫,引游人购船票上岸看像,这场侵权案曾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


山西河曲的山寨版


  “时隔六年,2009年又出现了山东滨州市、山西大宁县两地政府主持建造仿冒《黄河母亲》,至此不能不引起我认真思考它的严重性,因为这比起陕西的私营老板仿冒挣钱更为严重,危害更大。”她认为:“因为他们同时在主持公共艺术的建造,公共艺术建在公共场所是政府主持文化建设,服务百姓的公益项目,是政府对人民的回馈,是为了让人民大众进行艺术的欣赏、文化的享受。但是仿冒的城市雕塑就是城市的垃圾,以低劣的所谓‘文化’强迫给游人、市民观看,污染了人们的视觉,误导了人们的审美取向,污染了环境,使整座城市降低了品质,蒙受了羞辱。”



山东保德县的山寨版


  “对一个有良知的雕塑家来说如果只考虑出好作品,对出现了假冒伪劣置之度外、视而不见,没有明确的是非观点也称不上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雕塑家。黄河流经九省,甘肃兰州首创首建,陕西、山西、山东三省仿冒,四个省都有了真、假《黄河母亲》,如不刹车常此下去,如何得了?”何鄂的这一番话无形中令人将这貌似成功的“胜利果实”,放到了全国范围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中重新审视,似乎的确有些微不足道。

   

愿望:

去伪存真,还老百姓一个纯净的精神世界


  “仿冒首先是对兰州市最大的伤害,人们会误认为那些蹩脚的、低劣的仿冒的《黄河母亲》就是我们享誉海内外兰州的《黄河母亲》,无疑这种‘误认’也必然对作者带来极大的伤害。”何鄂告诉记者:“话又说回来,滨州《摇篮》像的拆除的确在当地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地有部分老百姓还有些想不通,但政府果断拆除的决策是绝对值得肯定的,这体现了本届政府领导人的文化修养以及对城市文化建设的高品质要求。这更是社会的进步,体现了法制社会的健全发展,必将为当代文化的繁荣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与空间。”



山东阳谷县山寨版


  “这次山东滨州结束了侵权遗留问题,不仅仅是我个人努力的结果,更是在这长达七年的维权路上,不仅一直有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马雪峰律师为代表的法律支撑,有甘肃省版权局负责人夏玲女士的鼎力支持,更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雕塑学会、全国城市雕塑艺委会、兰州市文化系统以及甘肃、兰州、全国几十家媒体、电视、报刊全力支持、推动的结果。”一边说,何鄂一边环顾着工作室里的一件件作品,那眼神仿佛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孩子,温柔、平静的期盼着心中执着追求的艺术未来。



山东德州的山寨版


  采访最后她说:“时至今日,全社会的维权之路依然任重道远,在山西河曲、山东德州市、保德县、阳谷县等地仍存在着多座我们发现仿冒的《黄河母亲》。这些低劣的雕像每日每时还在向观众散发着负面的假恶丑的影响,希望有朝一日那里的主管部门也能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也能像山东滨州一样早日拆除。去城市的伪文化垃圾,还老百姓一个纯净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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