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路演大戏要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
随着《年报编制排雷手册》系列的完结,一家家上市公司的年报新鲜出炉,董秘和他的小伙伴们马上就要投入轰轰烈烈的业绩路演(业绩说明会)当中,相较之前几个月的闭门拼搏,终于可以开门见客了。
可这其中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呢?且听小编慢慢道来,你们可要准备好哟!
Tips
上交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市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当公平对待其所有投资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均明确:
上市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和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定期与投资者见面。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至少一名)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日期及时间(不少于二个小时)、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者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均明确: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的重大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Tips
上交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透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2)做出可能误导投资者的过度宣传行为。
(3)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作出预期或承诺。
(4)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事前能做什么?
1、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是业绩沟通的基础,投资者关心的问题逃也逃不掉,要想少犯错,平时就多下点功夫,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可读性。
小伙伴们,赶紧回去翻翻年报: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对经营现状和发展预期披露是否充分?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包括行业格局与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可能面对的风险)披露是否充分?按行业指引要求进行的披露是否充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充分的披露就是做好业绩路演的前提啊~
2、准备好路演沟通口径,有备无患,既避免临时抓瞎,又防止相互冲突和口无遮拦。包括投资者模拟问答,相关数据信息等等。路演中遇到涉及公司重大信息的问题,请谨慎判断是否已经披露。如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拒绝回答。🙊
3、提前吹风,提高参与路演的领导的警觉性,避免祸从口出。
Tips
1、做好活动记录和报备,连同演示文稿等及时在公司网站和e互动/互动易平台上公开。
2、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及时进行澄清。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本所互动易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关于启用“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应当每月汇总投资者来电来函、机构投资者调研、媒体采访等问答记录,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市公司发布”栏目予以发布。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披露未达法定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事项。
关于其他类型的投资者说明会,小编在《投资者说明会那些事儿》里还有详细的说明,大家可以去回顾一下。
友情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市公司存在本指引第八条和第十条所述情形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自己公司是否符合上述指引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如果符合,考虑一下是否与业绩发布会一并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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