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 | 传销大案回顾:杭州捣毁“1040阳光工程”80处传销窝点 65名头目全部被擒获 53名头目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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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反传销热线讯:2014年10月23日凌晨,杭州余杭区公安分局在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的共同指挥下,调集警力2000余名,进行了一次近年少见的抓捕行动。
他们的目标,是一群打着“1040阳光工程”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的违法人员。该组织以所谓的资金连锁经营等虚假项目为幌子,编造只要缴纳69800元,一到两年就能获利1040万元的谎言,诱骗众人上当。
在这次抓捕中,警方摧毁了余杭、江干等地的80多处窝点,抓获65名涉嫌传销的组织头目,教育遣返400多名参与传销人员。
【直击】
偏僻小区忽来大量租客,成群入住却很少出门
发现这条线索,是在今年夏天。
当时,位于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内的一处回迁房小区忽然来了大量的租客。而原本,这处位于临平城区最边缘的小区,空置率非常高。
虽然这处小区明面上的租客多了,但小区里不见热闹——这些租客尽管都拎着包住了进来,平时却很少出门。
既然不在这一带工作,为什么要租房子呢?
民警随后多次去小区了解情况,发现这些人可能涉嫌非法传销,而且人数不少。
经过数月暗中排摸,民警的工作终于有了眉目。
警方确认,这些人确实都是一个传销组织的成员,而且基本都是骨干。不久前,这个团伙从湖北武汉等地“迁出”,为首的是福建籍男子蔡某、王某等人,团伙成员则来自福建、海南、河南、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
据不完全统计,这伙人人数在400人左右,一次性租用了近百套商品房。
他们打的旗号并不新鲜——“1040阳光工程”,号称是国家工程项目,并且被包装得非常有吸引力。
警方调集2000警力突击,涉案2亿的传销组织被捣毁
2014年6月份,警方摸清传销骨干分子的基本动向;7月初,对蔡某、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立案调查;8月下旬,该案被公安部确定为部督办案件。
经过历时数月的缜密调查,警方确定,一般的传销人员全部集中居住在余杭经济开发区的回迁房小区,而管理层人员居住在余杭东湖街道,骨干分子则居住在江干区一处高档住宅小区。
23日凌晨,余杭、江干警方出动2000多名警力,在杭州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107个行动组同时奔赴余杭、江干两地展开统一收网行动。
行动中,余杭、江干等地的80多处窝点被摧毁,带队来杭州的蔡某、王某等涉嫌传销的65名头目全部被擒获,并缴获作案用手机、银行卡、笔记本电脑等大量工具和赃款,收缴各类传销资料上千册,涉案金额达2亿元左右。
自此,这个盘踞在余杭、江干的庞大传销组织被彻底拔除。
因为涉案人数实在太多,警方还不得不把笔录工作放到了当地的体育馆进行。而具体案情,警方目前也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案400余人,每天在出租房里被不断洗脑
在初步审查后,警方教育劝返了400多名参与传销人员。
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经历,都和行动中被警方查获的传销人员苏某一样,是被朋友、老乡介绍到武汉后误入歧途的。
苏某说,2014年3月,他被介绍进入了这个传销组织,“但夏天这个组织在武汉出了点事,所以才大规模搬到了杭州余杭。”
在组织里,他们的生活就是天天开会,日日上课。
当然上课的人并不是什么老师,而是采取旧人带新人的方式,不断讲述自己如何靠这个工程赚钱,不断洗脑以控制思想。
“你们看看,99版的100元纸币,金属防伪线是全包式的,代表我们的行业没公开。05版的100元纸币,金属防伪线是半开放的,说明我们的行业渐渐浮出水面了,并会得到国家支持。”类似于这样的谎言听多了,苏某也觉得有些道理,逐渐也就信了。
此后,苏某自己花了近4万元申购了“项目”,还先后介绍他人参与,而他也从业务员升到了经理级。
【幕后】
打幌子>>>
投资项目有国家秘密扶持!
“1040阳光工程”,被很多传销组织头目描述为涉及“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大开发等国家“秘密扶持”的项目。
传销组织要求参与者购买1份至21份的投资份额(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以获得加入资格,每名成员可发展3名直接下线。
此后的盈利点,则是由下级人员继续向下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晋升级别和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从中骗取钱物。
编造“梦”>>>
花7万元让你两年内成千万富翁!
在传销组织内部,采取“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进行管理。
五个级别自下而上依次是:申购1至2份为E级实习业务员,3至9份为D级业务组长,10至64份为C级业务主任,65至599份为B级业务经理,600份以上是A级老总。
这样,一个人购买65份就可以当经理了,购买600份就可以当老总了。
这个传销组织更是宣称,从申购69800元加入到最后最高可获得1040万元的回报,只需要一至二年。
这就是他们编造宣扬的“美梦”。
说实话,如果你心黑手狠拉了足够多的人入伙,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比如说组织内包括蔡某、王某等在内的近20名A级老总,因为忽悠来的底层人员足够多,靠着会费就做到了月入8万以上。而且这些人从不和组织人员同住,而是自己租住高档小区,开着宝马、卡宴等高档车。
但实际上,组织内绝大多数的普通业务员,不但要交会费,还要缴纳每月500元的房租、150元的“公积金”,以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严控制>>>
成员间只能单线联系!
当然,要维持这样一支庞大的传销团伙,组织管理不严密是不行的。
为了便于组织管理,他们将传销人员分组,上设“老总室”,每个老总下设若干“办公室”,每个“办公室”设“大总管”一名,下面再设“总管”若干名。
其中,“自律总管”负责生活、纪律,“申购总管”负责新人办理申购手续,“能力总管”负责日常培训。
而在这些“总管”下,又设有不同的“办公室”,每个“办公室”下面再分成若干个房间,每个房间人数不等,供“经理”、业务员居住。
组织要求所有人员之间都采取单线联系,不断地从事着“复制新人”的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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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11日消息 2015年6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蔡某等5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因为辩护律师也达50多名,法院特地搭建了木板台子,增加了十多张折叠桌,供辩护律师就坐。庭审开始后,53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送下,排队走进法庭,站满了整个审判区,足足三排。包括60多名法警在内,光在审判区内参加庭审的人数就超过150人。
这也是余杭法院受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该案涉及被告人53人,涉及传销人员6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据称当初公安部门出动2000余人抓捕。而法院也表示,开庭时间预计持续两天。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2009年以来,蔡某等人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该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按照级别及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的数量计算报酬,包括直接提成、间接提成等。并通过集中开会、交叉检查、处罚等手段实施逐级控制,层层管理传销人员,促使成员不断发展新人。
2013年12月,蔡某、王某、汤某等人到杭州余杭考察后,将他们在武汉的网络整体搬到了杭州。在杭州,他们疯狂开展传销活动,截至2014年10月案发,该组织中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累计达600人以上,传销金额累计3000万元。
杭州“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宣判 主犯获刑6年
2015年10月24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作出了宣判,主犯蔡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
这是杭州地区罕见的大型传销案件,案发时,组织中涉及传销活动的人员累计达600人以上,金额超过3000万元。
6月10日,余杭法院曾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53名被告悉数出庭,法官光核对身份就花了半个多小时。50多名律师更是将辩护人席挤得满满当当,148名证人为法庭作证。
53名被告在法庭上
“1040阳光工程”的真相
2009年以来,蔡某等人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该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要求参与者购买1至21份不等的产品,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3300元每份。
所谓“1040阳光工程”,就是如果你买21份产品的话,花费69800元,可以获得最高1040万的回报。
买了产品后,便获得加入资格,然后每人可以有3名直接下线,以此类推,不断向下发展。
该传销组织分为5个级别,分别是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成员下线所购买产品的总数,将决定你是否能“升级”,当下线总共申购600份以上份额时,你就是高级业务员了。
组织按照级别及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的数量计算报酬,包括直接提成、间接提成等。并通过集中开会、交叉检查、处罚等手段实施逐级控制,层层管理传销人员,促使成员不断发展新人。
2013年12月,蔡某、王某、汤某等人到杭州余杭考察后,将他们在武汉的网络整体搬到了杭州。蔡某管理整个区域,下属AB两组,分别由王某和汤某任组长,每组下面还设了7-9个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凌晨,杭州警方出动了2000多名警力一举摧毁这个传销组织。这时,传销活动人员已达600多人,金额达3000多万元。
传销头目是个大学生
被判6年徒刑
蔡某是本案第一被告,也是该组织杭州地区的负责人,人称“蔡大”。他拥有大学学历,并在老家福建开有一家公司。
在庭审时,蔡某曾辩称“这不是传销,而是一种古老的投资方式”。但经过法院的审理,这显然与事实不符,蔡某等人干的,就是如假包换的传销。法院认定他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成立。
根据法院的审理,蔡某等53名被告全都是“1040阳光工程”的高级人员,他们中情节较轻的,也组织了几十人进行传销活动,涉及二三十万的金额。
法官表示,部分被告自愿认罪,获得了从轻处理。
最终,蔡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另外两名主犯王某和汤某分别被判5年6个月和5年有期徒刑。其他人分获时间不等的刑期以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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