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丨起底旅游网络传销本质 涉嫌违法融资 旅游传销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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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或奖金。此外,永远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要被暴利诱惑。
3月14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提示,所属企业未在我国大陆地区登记,未取得旅游经营资质许可和直销经营许可,属违法经营。“WV梦幻之旅”属网络传销,境外游应选合法供应商。至此,“WV梦幻之旅”的网络传销本质一锤定音。
据了解,“WV梦幻之旅”最活跃的时期是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当时,朋友圈时常能看到各种旅行的照片,并配以“边旅游边赚钱”等宣传字眼。“WV梦幻之旅”也正是利用朋友圈、视频网站等途径,发展会员体系。一位来自云南的普先生目前仍从事“WV项目”,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只要一个人能发展到六个会员,那么会员数量递增的速度会很快,甚至惊人。换句话说,只有这样发展下去,金字塔的层级才会多。
按照上述逻辑,“WV梦幻之旅”需要发展到一定程度,“多级金字塔”的“小分支”才会独立出来,他们把独立出来的部分称作“系统”。据新京报记者调查了解,在2015年,活跃度高、发展速度快的勇翰系统,下面就延伸出很多小系统。普先生称,他所在的“艾特系统”与记者此前关注过的“珊瑚系统”都隶属于“勇翰系统”。不过,当记者试图联系“勇翰系统”的一位从事者时,发现他的朋友圈已经无法查看。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之前很多活跃在朋友圈的WV会员,大部分都已经停止发布相关的图片和内容,有的甚至还关闭了朋友圈。这个拐点大约在2016年年中。对此,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也有同感,他表示,最近一段时间“WV项目”的宣传确实相对少一些,没有此前那么多了。
对于这种情况,一家直销网站的客服称,很多做“WV项目”的人都成了“直销难民”,下线发展得不够多,金字塔不够大,难以达到赚钱目的。
国家及地方旅游、工商和公安等相关部门提醒,“WV梦幻之旅”的活跃大不如前,但是还有拥护者执着于该“网络传销”项目,每天在朋友圈里发一些相关的照片和宣传鼓动性的鸡汤文。
记者采访“WV梦幻之旅”的某位会员时,提到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联合提示,他还是坚称:“WV就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可以自由、满足和幸福快乐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方式。”
由此可见,依然有很多人深陷于亢奋宣讲“WV梦幻之旅”的各种奖金制度与操作手法。
3月14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WV梦幻之旅”所属企业未在我国大陆地区登记,未取得旅游经营资质许可和直销经营许可,属违法经营。 图/视觉中国
除了被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点名的“WV梦幻之旅”,这几年先后涌现出多个旅游传销的组织。他们利用各种途径进行欺骗,并设立陷阱引诱消费者深陷其中。
打着免费旅游旗号做传销“事业”
一位自称是台湾地区的“WV顾问”告诉记者,传销和直销模式没什么区别。关于直销和传销的界定,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著名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民间反传销人士风清扬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它就是传销,不是什么直销,直销要有过硬的产品,“WV”没有。所谓的“WV”就是打着低价高品质或者免费旅游的幌子,在做着传销“事业”。风清扬说,传销有三个条件:交钱、发展下线和赚下线的钱,而这三个条件,WV全都具备。据介绍记者加入“玩商群”的“钱姚”(网名)说,只要缴纳515美元,就可以成为活跃会员,还可以取得代理商资格。如果介绍四个朋友入会,就可以免月费,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奖励。按照公司的规则,他们发展的下线越多,获得的现金奖励也就越多,而且只有这部分奖励才可以提现。会员群体以中老年和妇女为主,她们时间充裕,但真正去旅行一次或者参加了低价旅行的会员很少,大都抱着攫取奖金的目的拉人入会。
刘思敏很早就揭露过“WV梦幻之旅”,他曾看到一条宣传“WV”的微信,竟然扯出了央视、旅游卫视、康辉旅行等多家知名机构,还结合旅游服务贸易逆差、入境游下滑、旅游宰客等等大势。“除了旅游贸易逆差这一点可能是真的,其余的全部是不折不扣的谎言。其广泛传播的所谓康辉集团、巴菲特、李嘉诚等与其战略合作的新闻,都被证明是谎言。”
2016年,“WV梦幻之旅”公司创始人韦恩(Wayen Nagent)和首席执行官丹(Dan Stammen)在八达岭长城参加“中美旅游年”的视频和图片简直刷爆了“WV”会员们的朋友圈,各种“WV”被国家旅游局认可和接受的言论也甚嚣尘上,他们还贴出了国家旅游局官网的报道链接。新京报记者曾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郭琪核实,他表示报道照片中的两个外国人是主办方代表,活动的主办方是“新加坡环宇全球控股(亚洲)私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该组织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从事与外国企业有关的非盈利性业务。结果就是这样的公益活动在“WV梦幻之旅”会员的朋友圈里变了味,被说成其在中国合法的一个佐证。
不仅如此,知名人士也“被会员”,主要包括国内外的明星,最能迷惑人的是他们还真的晒出来和明星们的合影,而让黄渤、马苏、萨顶顶等明星“中招”的竟然是一面可以伸缩上面写着“YOU SHOULD BE HERE”的蓝色小旗子。对此,黄渤等明星都予以澄清,黄渤方面表示,影迷拿着WV的小横幅和他合影后,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于宣传。
各种陷阱会员权益无从保障
“WV公司”自称是“百分百无负债公司”,但需要会员注册,并缴纳“会费”和“月费”,照此做法,支撑起这个“世界最大的旅游直销”企业资金运转的都是会员的会费。而记者在和“WV”会员接触过程中,听到最多的是“新会员注册,缴纳515美元,‘WV’返还550美元的积分,免费加入的同时就赚了35美元。”
据记者了解,虽然“WV”宣称会费和月费在最初两周内可以全额返还,但是根据公司规定,在入会满两周不满一年的情况下,会费和月费就只能转化为会员的旅游积分,用于在“WV”网站上消费,不能退还。但是实际状况不仅于此,某微商告诉记者,根据“WV”公司规定,虽然说“入会14天之内可以无条件退会”,但公司会以“大陆会员在未授权地区经营”为由,不给大陆会员退会。依靠“大陆会员在未授权地区经营”这一理由,“WV”公司还可以无条件地“封大陆会员的账号”、“不让大陆会员转让点位”和取消大陆会员“20万美元航空意外险”。
除此之外,注册也存在很大的权益损害隐患。会费支付方式只支持双币信用卡,支付宝和其他网络付款方式都无法实现支付。这样就导致大部分人自己无法注册,只能将钱交给介绍自己入会的上线来帮助注册,这种交易并无明确记录,全凭“信任”,存在被骗风险。
■ 受害人群分析
不愿承认受骗,为弥补损失拉亲朋好友入会
普通人对于美好生活和旅行的向往,就是这个网络传销戳中的软肋。据了解,在成为“WV”会员前,组织者会邀请有意愿参与的对象加入十天或者十五天一期的微信“玩商群”,通过分享各种语音和图片,吸引群内成员注册为会员,时间届满,群主就会将群解散。这样一段时间下来总会有几个人被“吸引”成为会员。“分享只是方式,目的是为了让朋友加入俱乐部,直白说就是销售会籍”,其内部人员这样说。普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在线下也会“开课”,不过要交十几二十元的费用。
据对“WV”有过深入了解和研究的某微商介绍:“‘WV’是不赚钱的,所宣称的边旅游边赚钱,还是美元,是不靠谱的,这里面存在很多的行业潜规则”,他在自己的博文中介绍这些潜规则说:“WV大陆30多万会员,真正赚钱的只有一千多人,其余30万会员天天交月费为高业绩的领导人上贡收入。”对此,有两同学仍然在做“WV”的叶女士表示:“很多人加入后,发现不仅没有占到便宜反而有损失,心理会很不平衡,既不愿承认自己受骗,也不甘心经济损失,大部分人弥补损失的做法就是拉亲朋好友及更多人加入。”
在暗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很多会员对于“WV梦幻之旅”的传销本质其实是心知肚明,但是他们还是自愿成为这个网络传销金字塔中的一员。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发展更多的下线,像自己的上线那样谋求更多的利益。按照“WV”的奖励规则,只要发展四个下线就可以免除“月费”,并照常获得相应的旅游积分。记者调查也发现,借助朋友圈、微博和视频网站为宣传渠道的“WV梦幻之旅”,也有诸如包括“如何经营WV的事业”、“告诉你WV如何伟大”等课程,只有注册为会员之后才能有机会听,注册之前,大家都对此讳莫如深。
“很多人加入后,不愿承认受骗,也不甘心经济损失,大部分人弥补损失的做法就是拉亲朋好友及更多人加入。”
■ 行业现象
旅游网络传销此起彼伏
在我国,强把“旅游”和“直销”捏合到一起的,“WV梦幻之旅”并不是孤例。
据了解,2015年前后涌现出多个旅游直销的组织。就在“WV梦幻之旅”活跃期渐渐消退的2016年下半年,一个新的网络传销组织——赛比安进入活跃期。据了解,赛比安声称只要绑定一张信用卡,就可以在购物、用餐、订酒店、订机票、租车和旅游度假等消费后,获得高达20%的返现,不过前提是会员每个月要缴纳125美元,大致相当于人民币900元的会费。当然,如果能发展三名下线,每天就会有5美元入账。赛比安会员叶女士表示,赛比安和“WV”的模式相同,而且很多“WV”“系统”的“领导人”有的已经加入他们。
和“WV梦幻之旅”几乎同时出现的还有“河北领远超越之旅”,它自称是“中国首家旅游直销公司”,经营模式与“WV”相似度极高,甚至也有一面类似“WV”的小蓝旗的红色小旗上面写着“领远欢迎你”。从获得数据来看,河北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宣传中表示要让中国的旅游景点成为世界级的旅游景点,让所有会员游遍祖国大好河山,享尽各地风味美食,让更多的国外人士加入我们中国旅游直销公司,到中国来旅游。
但是一年多的时间,领远已经很难寻找到他的踪迹,“WV”也逐渐在退去热度,活跃的赛比安势头正旺,但从其相似的模式来看,在不久的将来衰落也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我国需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在完善立法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普法和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张起淮(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
声音
旅游和直销结合属违法经营
目前,我国还没有将旅游纳入直销的范畴之内,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根据《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目前我国直销产品范围不包含旅游产品,旅游和直销结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组织和个人打着“旅游直销”旗号,利用各类网络载体推广实施“WV梦幻之旅”项目,涉嫌构成我国《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未在我国大陆地区登记,未取得旅游经营资质许可和直销经营许可,属违法经营。
那么对于非法网络传销如何处罚?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亚新称,目前有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违法情节轻微影响不大的适用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情节严重的适用刑事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判刑。
从投融资方式的角度来看,让会员缴纳会费无疑是一种融资行为。据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及行业监管工作继续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并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针对这个规定,旅游直销都没有经过审批,否则属于非法融资。换句话说会员模式的旅游直销就是个资金盘,吸引的资金越多,亏空也就越大风险也越大。
旅游直销在学术层面尚待商榷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梁强称:“像旅游这样一些无形的服务和产品,目前,在国内的直销发展还是很难拿到牌照的,但我觉得这个有必要去探讨,旅游直销在大陆存在的可能性,个人认为可能还是取决于直销法的空间有没有可能再做一些相关的延伸?但从目前来看,身边经常能看到一些人做旅游直销,譬如‘WV’。如果不从学术角度,仅从一个普通的旅游爱好者和消费者来看,旅游直销的模式也是非常不正常。”
他说,现在对于直销的层出不穷还需要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在实际的操作上可能要更进一步甄别哪些旅游产品适合直销,否则很容易让参与者陷入传销陷阱之中。至少目前来看,大陆“游客”在做旅游直销时很容易陷入到非理性的状况。
至于旅游和直销的结合未来会不会得到认可,梁强觉得直销毕竟也是一种营销的有效模式,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直销的运用可能更具便利性,在国外及港澳地区,也都有旅游直销的形态存在。在大陆旅游和直销的结合还具有许多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旅游和直销的结合在学理上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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