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丨万达复利理财陷入网络传销,白银4人自首却难逃惩罚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3981db6b7&width=500&height=375&auto=0
2015年8月,家住平川区的张有林下班后,像往常一样上网解闷,正好碰到也在上网聊天的的闫金英,互相打过招呼后,聊着聊着,两个人慢慢熟络起来了。
就这样没过几天,闫金英在网上给张有林介绍了一款万达复利理财产品,并再三说明这款产品的好处,想让张有林也加入投资。
【张有林采访】
她就说投资这个,每天有固定分红200,然后你再介绍其他朋友进来的话你从中可以获利更多,收益更多。
在闫金英的鼓动下,张有林觉得这款理财产品确实不错,投资少回报快,就试着投了一万五千元钱进去。
刚拿钱进去的张有林确实尝到了一点点的甜头,所以,他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陆续介绍了几个朋友进来一起挣钱。
时间一晃到了2015年的年末,张有林在和闫金英的一次兑换现金的过程中发生争执,此时的张有林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他也马上察觉到这款理财产品可能存在问题,随即在微信群里通知其他人不要继续发展下线。
【张有林采访】
因为她就已经不提现了,我说不要让下面的人再推荐任何人,因为这事她上面的人已经不提现了,我觉的这里面有问题,所以我就及时给下面的人,给大家都说了,让大家都不要去推荐了
在张有林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后,他选择了去平川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张有林采访】
我进去以后才知道的,因为我对办案机关投案自首以后,当时就把我送到派出所了,然后我就知道这肯定犯法了,不犯法他不可能把我送进看守所。
感悟法律精神,了解法庭程序,这里是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白银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现在开庭,我是主持人敏丽。此时被关进看守所里的张有林才明白过来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加入万达复利理财的几个关键性人物也陆续到平川公安分局投案自首。自此,这起非法传销团伙主要嫌疑人全部到案。那么这伙人究竟是利用什么方法发展下线,又是如何获利,究竟有多少人误入了该款理财产品被骗取钱财的,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现在开庭》一探究竟。
2016年12月30日,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件。
公诉机关接着指控,自2015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闫金英、张有林在平川区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共40余人,层级达到7级。被告人韩艳霞、刘世梅受鼓动加入“万达复利理财”后,二人在该微信群里积极宣传“万达复利理财”并发展下线。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金英、张有林、韩艳霞、刘世梅以投资理财的名义,宣传投资“万达复利理财扶贫盘”,鼓动会员继续发展下线投资,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从中骗取财物,实施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予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最后判决:
被告人闫金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张有林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被告人韩艳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被告人刘世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从本案中我们看到,传销犯罪近年来出现了一个新趋势:以前多为聚集型,如在广场拉人,讲课洗脑等,近年来则转为分散型,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是网络传销。“往往打着投资理财、消费返利的名义,以介绍销售产品为名,发展下线累计计酬方式”。不难看出,传销给人轻易致富的假象,在这虚幻的假象中让人背离很多做人的准则,直至沦为犯罪。在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增加了一条组织领导传销罪,加大了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希望我们这个真实的案例,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传销的危害。
相关报道:进入论坛,还有猛料带给你
长按下图,识别图中二维码
小编微信号二维码,长按
添加,举报咨询加我哟
联系我们
电话:010-87688211 010-69243484 010-87687239 QQ:515082592 304441599 695069812 微信:13261207360 地址:北京丰台区地铁9号线郭公庄附近 官网:www.fcxxh.org 邮箱:13261207360@163.com公告: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