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操盘”?“国家秘密政策”?揭秘“1040阳光工程”传销骗局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国家秘密政策’,参与者最高可获得可获得1040万元的回报!”如此“来头”,吸引了一拨拨不明真相的群众,拉妻带友,一头扎进去。即使意识受骗上当,还抱着“拉够十个人头就回本,多拉一个就赚”的心理,继续发展下线。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6月中旬,广东省公安厅组织茂名、肇庆、梅州、河源等14地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出动精干警力,同步在广西及省内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河源、茂名、肇庆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刑事拘留200余名,涉案资金8亿余元,彻底切断了“1040阳光工程”传销犯罪自邻省循粤西交界城市蔓延进广东发展的路径。
今年3月,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等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工作中相继发现多“1040阳光工程”个涉嫌传销犯罪线索。相关线索上报后,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春生指示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厅经侦局立即将相关案件列为“飓风23号”专案,并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
警方发现该犯罪集团分布广、涉及团伙多、资金往来均使用现金,侦破难度很大。广东省厅经侦局组织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地经侦部门,对涉案人员的层级关系、真实身份、联系方式、资金账号坚持不间断分析、侦查,成功查明该犯罪集团及主要骨干人员在全省的情况。
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查明了相关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人员情况和犯罪事实。6月中旬,在公安部协调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16个地市公安机关,同步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开展“飓风23号”收网行动,成功捣毁上述涉嫌传销犯罪团伙。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负责人介绍,此类传销发源于我国台湾地区,传入广西北海后被进一步发展,经过不法分子的复制和变异,逐步流入广东。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1040资本运作项目”为名,又称“1040阳光工程”、“1040资本工程”,打着“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宣称: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国家秘密政策”,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
该传销组织分为五级三阶制,按投资份额分为初级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级别。按照投资的份额和下线的人数、级别,分为3个晋升阶段:晋升主任、晋升经理、晋升老总。吸纳进入体系后成为“投资人”,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达到3人升为“经理”,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达到28人升为A1级“老总”以此类推至 A4级高级经理。传销组织规定,只有达到“老总”级别才可以接触到“1040阳光工程”的实体工程,并获得工程分红。
参加该传销组织者须交纳69800元的投资款后成为组织会员。一个月后,传销组织返还其本人19800元,再按照上线、经理、老总的顺序层层瓜分利润,如有余额交给最上层作为管理费。直接发展一个下线返利6000元,该下线再发展一个下线对于“投资人”来说属于间接发展,只能获得返利1800余元;对于“投资人”来说,只要下线有3人,“投资人”的级别就能升到“经理”,“投资人”就无法再获得下线发展的返利,等“投资人”直接发展的下线升为“经理”了,“投资人”也不能再获得其下线发展的返利,但当“投资人”的下线总人数达到28人后,“投资人”的级别就达到A1级“老总”,“投资人”的下线中只要多发展一个人,就可以获得返利9800元。下线要想获得成本和利润,就只能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发展人数越多拿的提成越多,层级达到最高的A4级老总,最终折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
由于传销组织宣称的利益回报数额巨大,加之传销组织特有的洗脑宣传,诱惑很多群众参与。案件破获后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传销组织最开始要求钱存进银行卡交给上线,由上线进行统一操作和利益分配。而发展到后来,为规避打击,“投资者”与上线之间达成了“信任”的默契,逐渐演变为现金交易。
此次行动中,警方在肇庆抓获的一名A4高级经理堪称为当地传销的“励志型”人物,在09年正式参与“1040阳光工程”后至今8年间,他从一名“烧鹅仔”华丽转身为“大人物”,发展的下限多达万余人。
办案民警介绍,几乎在所有“投资者”参与的买房、结婚等喜宴上都能看到他的身影。“每次大型聚餐什么的,他都会召集一帮朋友开着名车现场炫富,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办案民警说,很多投资者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非但不报警还大肆活动,希望能够拉够十个人头回本,更坚信“拉到11个就赚了”。甚至有当事人为了达到所谓的“级别”,自欺欺人自己掏钱以别人的名义成为下线。在此类案件中,少有“投资者”主动报案,大多是身边的亲属看不过眼了“大义灭亲”报案的。(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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