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公安破获“云数贸、五化联盟、五行币”传销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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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陈某、肖某、张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2016年5月以来,宜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辖区群众反映,有人在柏溪镇组织“五化联盟”传销活动。接报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
2017年5月26日,宜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宜宾县柏溪镇二二四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搜查,扣押“五行币”一枚、银行卡三张、手工记事本一本、手机一部。
经查:2016年5月以来,陈某、肖某、张某等人在宜宾县柏溪镇大肆扩展“五化联盟”传销活动,发展下线会员层级达27级,下线会员1100余人,并从中获利上万元。
此外,陈某、张某等人在2016年12月以后又积极从事五行币传销活动,还长期组织在一起以发展国家倡导“互联网”“物联网”经济为旗号,一呼众应的集体从事海济、酷聊、百川币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违规违法活动。
目前,陈某、肖某、张某已被依法监视居住。
案件回顾:“五化联盟”、“五行币”传销组织的由来
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司某(代号:司令)伙同张某(代号:老鹰)等人到泰国普吉岛狱中探视张健(真名:宋密秋,2017年6月6日被公安部缉捕回国),并密谋、策划按照原云数贸模式再另行设立云数贸“五化联盟”传销组织。
司某等人回国后,将建立“五化联盟”传销组织的构想告知犯罪嫌疑人康某,并要求康某按照构想设计出方案,并承诺以后每月支付1万元人民币作为报酬。
康某将五化联盟操作方案(包括宣传资料制作、500元一单、经营模式、会员收益、收益比例、配送股票等等)制作完成并交予司某审核同意后,又找到做计算机编程的岳某。此后,岳某按照康某的要求完成了云数贸“五化联盟”的系统编程。
随后,康某通过百度上一网站用自己的姓名建立域名(www.ysmime.com)。并通过岳某以每年4万元的租金在香港租用了一家美国公司的服务器。
2016年5月,“云数贸五华联盟”网站(www.ysmwhlm.com)系统上线运行后,司某将系统后台管理权限交于康某。随即,康某为司某注册第一个虚拟账号【账号:froa(意思是未来亚洲首富),密码:y111111】,让其利用该账号派单注册新会员。
同年6月,因系统运行速度慢,司某又授意康某花费11万元找岳某升级五化联盟网站后台系统,并按康某的设想为系统增加了每日自动结算功能。
2016年12月,张健(宋密秋)知道云数贸五化联盟是传销组织,并要依托原五化联盟会员推行的“五行币”,故云数贸五化联盟网站系统停止运行,2017年1月该网站系统关闭。
“五华联盟”系统运营模式为500元购买一单,每一个会员的身份证号最多可以注册3单(获得相应的注册账号与密码),并实行双轨制(分A、B区)呈金字塔型向下层层发展会员,并依据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来获得相应的奖励。
该奖励分为动态奖励和静态奖励两种收益奖励,动态奖励分为:推荐奖、层碰奖、点碰奖。推荐奖以“单”为单位,每推荐一单奖励该单(500元)的20%;在下线五层以内为层碰,层碰奖以“层”为单位,每层按照一单(500元)的60%;从第6层开始为点碰,A、B两区每层按着一单的10%进行奖励;静态收益是按照注册时公司股价折算出来的电子股(虚拟),在五化联盟的电子股中,最初宣称是以500元注册一单会员的同时获得五化联盟5000股(0.1元1股)的股权。
在五化联盟系统中,所有奖金均以电子货币形式体现,分别是电子币、报单币、云币。电子币能转化成报单币和云币,但不能逆转。电子币也可以在系统中提现,但要收取10%的手续费;报单币只能在会员发展新会员注册单时使用,云币只能在系统内购买“五化联盟”的股票。
会员在系统内分为初级会员、中级会员、高级会员三个级别,刚注册的会员只能是初级会员,在系统内没有任何电子货币,会员想要有收益,就必须发展新会员,也只能向上级购买保单币(1元人民币对应1个保单币),500个保单币为新会员注册一单。新会员获得的奖励(推荐奖、层碰奖、点碰奖)也只能是电子币的形式返到会员账号上,初级会员的日封顶奖金为500电子币,超出500电子币系统自动回收。
初级会员想升级为中级会员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电子币累计收入到3000,二是账户内报单币有3000余额;中级会员升高级会员也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电子币累计收入到30000,二是账户内保单币有30000,会员升级后要扣取升级条件的对应报单币。
2016年5月“云数贸五化联盟”网站按照以上方式运行后,康某负责网站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协助司某发展会员。司某伙同张某等人长期在深圳、甘肃兰州等地,以微信、组织人员授课、以慈善捐赠名义搞活动等大肆宣传“五化联盟”,并在活动现场给骨干成员发送高档礼品、现金等贵重物品、虚吹股权等方式传吸引新会员注册。
截至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五化联盟”共向下发展层级130级,会员共计20余万人,涉案金额5.1亿元,全国共有1.8万名会员向下发展会员在三层三十人以上。
经查,五化联盟无任何经济实体,会员所有奖金收益均为会员缴纳的入会资金,并且五化联盟是网络虚拟公司,无任何股权存在,在全国范围内影响恶劣,被称之为“经济邪教”。(宜宾县公安局 余刚 贺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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