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传销”成为了网友讨论的关键字。就在昨天,广西北海市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捣毁传销窝点300多个,查获涉传人员1288名。
这么多人深陷传销,大家有许多疑问。怎么才能有效打击传销组织?我们怎么救回深陷传销的家人朋友?
为此我们邀请了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来到“下文”聊天室,给大家普及传销知识,答疑解惑。
下文准备好了昨晚聊天室的问答精选,快来复习一下吧!
Q
传销是怎么洗脑的?
李旭:
传销洗脑的流程一般需要5-7天,会把这个新人的年龄、性别、学历、性格爱好、收入状况、家庭背景等情况上报给组织。给新人家的温暖,再给他讲赚钱的模式,释疑解惑也是一个步骤,还有成功人士的现身说法。传销组织还把执法部门的打击,媒体的不利报道都说成是宏观调控,很容易蒙蔽人。
传销洗脑需要几个条件:
1、封闭的环境。先把你邀到异地,然后封闭你的信息,全听他的一家之言。
2、信任的人。一般的传销都是杀熟,去了先打亲情牌,让你不好意思走。
3、陌生的领域。很多人都认为传销离自己很远,觉得传销是一个小儿科的骗局。其实传销现在有很多形式,已经升级换代了。
4、众口一言。在传销组织里,听不到反对声音。很多人就在这个氛围里从不相信到相信。
Q
传销的性质是什么?
李旭:
传销是打着各种旗号的,并已经在升级换代了,不仅仅是传统的异地传销。现在很多传销都转向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原始股、慈善养老、金融互助、投资理财的旗号,所以很难区分。网络传销甚至注册有合法的公司,在高档写字楼里上课洗脑,请学者、名人来造势,难辨真伪。
区别传销很简单,按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只要同时具备三个特征的就是传销:
第一,入门费。传销组织都会要求交加盟费,或购买他们的产品来取得加入资格。
第二,拉人头。每个传销组织都需要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
第三,团队计酬。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发展下线形成多层次的计酬和返利。
Q
如何区别传销和直销?
李旭:
直销在中国是一个特许行业,需要拿到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现在拿到直销牌照的国家允许的直销企业大概有80多家,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是不允许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以销售产品为主,着力于销售产品来计酬或返利。传销侧重于拉人头,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利。
Q
进了传销组织,还有得救吗?
李旭:
首先要保持理性,不要冲动。要维持好和受害人的关系,不要急于去反对。要多亲近感化,先稳住他,然后想办法,让他脱离环境,找个理由把他哄回家。或者取得他的信任,尽量联系专业的反传人员,陪同你去现场解决,不要一个人单独去。因为很多人觉得传销就是非法拘禁、控制自由,但现在很多高端传销组织都来去自由。所以就被假象所迷惑,感觉没有这么可怕,又带着好奇心觉得听几天无所谓,然后就被洗脑了。
中国传销分布图
Q
传销网络化有哪些具体形式?
李旭:
最近两年传销确实在网络化,虚拟化。很多做异地传销的人都由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有很多网络传销的操盘手就是以前异地传销的头目。网络传销的特点就是跨地域,传播速度快,隐蔽性更强,通过网页、微信群、QQ群等就可以操作,门槛相对较低,几百几千就可以做。这就吸引了中老年人,一些在职工人和学生。
我们还发现很多做互联网传销的人,特别是做资金盘的,都抱着投机心理。很多人都知道传销的危害,但抱着一种赌博的心态参与。甚至有人同时参与了多种网络传销,只要新开盘就去投,广种薄收,总觉得自己能押中。
Q
传销是从国外传过来的吗?
李旭:
传销确实是从国外传过来的。但南派传销组织所说的,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斥巨资在98年5月12日从国外引进,是编造的谎言。现在异地传销使用的五级三阶制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日本。当时的传销还有实体公司,以销售产品为主。这种金字塔模式不注重销售只注重推广,也就是拉人头。这还导致了当时日本“天下一家会”这样严重的社会事件。
这个模式从日本传到台湾,又由台湾商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传到大陆。五级三阶这种模式也是后来中国政府封杀传销的罪魁祸首。因为到了90年代后期,很多皮包公司也用这个模式来销售产品,崩盘跑路,导致很多人血本无归。到后期就演变成空买空卖,无公司无产品,就算有也只是一个幌子,把中国当时的传销市场做乱了做歪了。所以中国政府就在98年4月21号颁布了“禁传令”。
Q
亲人加入传销两年多,还因此闹翻,该怎么办?
李旭:
两年时间他可能发展了很多下线,也可能还在苦苦坚持。要先缓和关系,不要极力反对。然后找一个理由把他们送回家,脱离那个环境再引导。或者求助专业人员,到家劝说。他们本意是好的,只是被蒙蔽了。
如果很疯狂,那么可以切断他的资金链和人员链,通知所有亲戚朋友不要给钱,也不要去。当他拉不到人也没钱了,没有利用价值了,传销组织也会放他回来。早醒悟就少受损失,越晚回来,骗的人越多,损失就越大,越没法交代。
Q
打击传销会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吗?
李旭:
不仅是北海,最近全国各地都在严打传销,包括网络传销。因为天津静海李文星事件确实性质比较恶劣,引起了公愤,媒体也比较关注,所以最近相关部门下发了通知,进行为期几个月的严打。这一次专项行动不可能让传销组织灭绝,但至少能压缩他们的空间,能打击他们嚣张的气焰,进而让传销越来越少,让更多的传销重灾区能够摘掉重灾区的帽子。也希望执法部门能形成合力,形成长效机制,严打传销。
五级三阶制图解
Q
两会曾有代表提案降低立案起诉标准,为何不见下文?
李旭:
每年都有代表提出提案,希望国家能降低立案追诉的标准。在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两部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在2009年2月28号,《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的第224条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所以传销已经单独入罪了,不是无法可依。后来颁布的立案追诉标准是30个人,打击的门槛比较高,缺乏震慑力。而且因为许多传销人员都执迷不悟,不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导致传销取证难。
2013年11月14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适当的降低了标准。有的地方,有15个人指认就可以立案。但我觉得要求15个人的笔录指认还是有点门槛太高。
Q
派出所接到传销举报不管是为何?
李旭: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一个情况,主要是警力有限。公安局经侦部门要管80多种经济类的犯罪,传销只是其中的一种。一个区县级的经侦大队也才不到十个人,市级的经侦支队,人数也就一百左右。《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是工商局主管,在涉嫌犯罪和非法拘禁的情况下才移交给公安,就造成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如果法律能降低证据的规格,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执法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就能形成积极性。有的地方公安部门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抓住了几个头目,但检察院不批捕。因为按照法律要求,30个人的笔录,缺一个都不行。这就导致辛苦抓的传销头目,最后检察院批捕不了,又把人放了,还助长了传销组织的嚣张气焰。而互联网传销还牵涉到第三方支付、资金池、资金存管的问题,牵涉到央行、银监会等部门。所以法律门槛的降低是势在必行的。
Q
误入传销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拿回钱吗?
李旭:
按照法律规定,参与传销是违法活动,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被骗的钱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来。即使头目被抓了,赃款也会上缴国库充公,不可能返还给参与者。我觉得法律上还需要完善,对相关的举报人,哪怕钱不能返还也可以适当的给一些奖励。因为很多人听说钱拿不回来,就不愿意举报,还面临被传销头目报复的风险。而且很多人因为骗的都是亲人朋友,也不愿意去举报。所以绝大部分人哪怕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自认倒霉,这也是传销越来越猖獗的一个原因。
Q
父母答应不做了,现在又做网络传销,有什么好办法?
李旭:
这也是很多人的困惑。有很多传销人员脱离了传销组织,但并没有意识到传销的危害,还认可这个模式,觉得模式挺好,是人做歪了。所以很多求助者很难把父母拉回来。这种情况一定要多感化、多关心、多引导,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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