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江最大传销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5年半 称会继续上诉

2017-09-06 德阳全媒体 反传防骗热线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昨天(4日)我们曾报道中江破获最大传销案,近400人加入,涉案资金1200余万元。该案经两次开庭审理后,中江县人民法院在昨天上午对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银某、闫某二人作出一审宣判,其中主犯银某获刑5年半,被处罚金20万元,从犯闫某获刑2年,被处罚金10万元,二人的违法所得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针对这样的一审结果,银某、闫某均表示要上诉。

据了解,2016年8月23日,中江警方在一起纠纷案中了解到银某、闫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后,便口头要求二人接受警方调查。当天,二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警方取证。8月24日,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将二人刑拘,同年9月30日执行逮捕。

2017年5月23日,中江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该案。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被告人银某、闫某参加“绿之韵”传销活动捆绑的名叫“天成云商”传销活动,发展胡某、张某等9人为“天成云商”传销活动下线。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银某直接或间接发展闫某、张某、胡某等400余人为“爱德动力”传销组织及“绿之韵”传销活动人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银某、闫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4日上午,中江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银某、闫某对以推销商品为引诱,以缴纳费用的多少确定不同等级的会员加入资格,宣传引诱其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人员的层级、人数作为计酬、获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网上传销组织“绿之韵”、“爱德动力”、“天成云商”,并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的组织、领导作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达397余人,骗取财物,其行为侵犯国家正常市场秩序,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

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银某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被告人闫某起次要作用,属从犯。由于二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在审理中自愿认罪、悔罪,属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审判长当庭作出了一审口头宣判:被告人银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闫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此外,对二被告的违法所得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针对这样的一审结果,银某、闫某均表示要上诉。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林永炳 杨晶 中江台


相关报道:

 中江查获近年来最大网络传销案 打着销售“绿之韵”产品为幌子

 兴中天互助平台涉嫌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宿州逮捕八名“LON项目”网络传销组织领导者

 近千人宾馆神秘聚会暗藏玄机 网络虚拟交易竟是新型传销

 株洲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维卡币特大网络传销案

 阳新警方破获“藏宝网”网络传销案 涉案资金高达6000余万元


小编微信号二维码,长按

添加,举报咨询加我哟


联系我们

电话:010-69243484  010-87688211QQ:304441599  695069812微信:13261207360地址:北京丰台区地铁9号线郭公庄附近官网:www.fcxxh.org邮箱:13261207360@163.com

公告: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