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敦促善心汇传销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对参与、策划、发起、设立、指挥“善心汇”传销组织,从事策划、决策、指挥、协调或授课教唆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列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犯罪活动。凡是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9月30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以从宽处理。
凡在规定期限内(至9月30日),拒不投案自首、坦白交代问题的;隐匿、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的;相互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畏罪潜逃、拒不归案的;或者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和证人的,被缉捕归案后,依法从严惩处。
广大市民群众对知晓的传销活动犯罪线索和传销犯罪窝点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人员的亲朋好有应当积极规劝其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7-9-4
以下为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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