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大型涉传销案件 打着“复利理财投资”旗号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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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城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大型涉传销案件,四人因发展线下会员,从事传销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户籍地为阳西的被告人陈某是湖南某投资公司的会员,该公司对外鼓吹是会员发展制的“复利理财投资”,投资者投资1380元为一个单位在该公司购买相等积分注册一个理财账号就可以成为会员,会员投资后可以获得投资分红和通过发展会员获得金钱奖励。为获取非法利润,被告人陈某将上述公司的投资理财项目引进阳江地区推广并任阳江地区的负责人。陈某在阳江发展张某及徐某母子为其团队的下线会员。张某、徐某又发展了黄某成为会员。陈、张、徐、黄四人向不特定的群众推介上述公司的理财产品,收取投资者的投资款并引诱新会员发展下线,四名被告人发展的湖南某投资公司会员超2000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四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侦破。2017年1月20日,江城检察院向江城法院提起公诉。江城法院经审理后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徐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黄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谭丹红 梁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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