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摔碎的玉镯,摔不碎的契约

2017-06-30 法治智库

玉镯,摔不碎的契约

作者:四川汶川  罗庆(网名:路漫)感谢作者赐稿


单位:汶川县地方税务局

文:   最近,前往云南旅游的一位游客不慎摔碎了玉器店中展示的玉镯,听闻商家称这个玉镯价值30万之后,该名女子当场晕倒,之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能成功谈妥。后经瑞丽宝玉石协会评估专业委员会对损坏的玉镯进行评估,认为该条翡翠手镯市场价值为18万元,涉事的顾客表示不能认可这个评估价格,双方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赔偿问题。(光明网 2017-06-28

这个新闻报到出来以后,网友们议论纷纷,在众多的声音中,有众多网友纷纷表示玉石市场混乱,很多属于“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认为30万的价格是虚高的,对最后瑞丽宝玉石协会评估专业委员会评估的18万的也极度不认可,认为是联合起来坑人的;很多人还表示这么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就这样摆放在柜台里,那么贵的东西怎么会一下就摔碎了,都认为是这个店给顾客下了一个套、挖了一个坑,所以就应该意思意思赔一点或者就不赔。

弄坏别人的东西,照价赔偿给别人,这在中国一直以来既合情也合理。买卖物品,都是秉着自愿的原则,从新闻当中大家也可以看出商家是明码标价的,不存在强买强卖的情况;再有,中国一直有句俗话“黄金有价玉无价”,品相好的玉石价格一直都非常昂贵,几百万、上千万也是有的,国人一般都是知晓的,顾客在试戴的过程中其实也是在表明自己有购买的意向,手镯在顾客的手上佩带好后由于顾客自己的失误摔倒后导致玉镯损坏,造成的损失理当由顾客承担。赔偿金额当然可以有所争议,卖家有自己的价格底线,顾客也有自己的心理价位,如果对这个价格协商不下来,对评估价格不认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以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再进行赔偿事宜。

但在这个过程中,赔偿是无可争议了,不能因为30万这个一般老百姓不能接受的价位就对卖家进行道德绑架,用舆论迫使卖家做出让步,卖家也是真金白金去进的货,作为商人,花钱、花时间、花精力  去做这件事本就是为了追逐一个较好的利润,不是为了做善事的,因此不该为顾客的失误买单。网上这些叫嚣不应该赔偿的声音,实际体现出了中国部分人契约精神的缺失,买卖行为本就是一种契约行为,本着你情我愿,随行就市的原则,开展一系列的买卖行为,顾客一旦试戴就表示出自己有购买的意愿,也认同购买时的各种规则,如果根本没有任何购买的意愿最好就不要去试戴如此昂贵的物品,否则出了问题就像这位顾客一样,面临天价赔偿。作为成年人,这在试戴前就要考虑到各种后果,面对可能出现的后果三思而行。

新闻中的顾客还是非常理性,明确要进行赔偿,只是就赔偿金额双方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罢了。笔者觉得,玉镯虽然摔碎了,但契约精神不能摔碎。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契约行为,大到购买车辆、购买房屋、投资理财等,小到买菜、买水果、家政服务等,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规矩,大家在当中就必须秉着契约精神去遵守各项规矩,否则出现太多违约的事情,不仅会让整个社会乱套,更会让自己的生活充满无尽麻烦。

 您的关注就是我们的动力,您的转发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赞赏!!!

         如果感觉受益,欢迎打赏小编以资鼓励


法治宣传网法治研究中心智库主办,关注学术大家,宣传法治理念、研究法治应用、促进法治实践。主要关注宪法行政、司法律师、民生民情、廉政监察等方面。

赐稿邮箱:871973841@qq.com,小编微信号871973841,欢迎赐稿、交流,谢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