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抽梯”致工人坠亡城管被移交纪检机关:涉玩忽职守

2018-01-31 法治智库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法治124   公号

推荐理由: 关注学术大家,宣扬法治理念,研究法治应用,促进法治实践,探讨法律实务。

记者刚刚从郑州航空港区了解到,涉嫌玩忽职守的城管执法人员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郑州航空港区多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先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清事实 ,严肃处理。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w0540joiemx&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来源:新京报动新闻)


郑州警方经过调查后,也将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 1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刑拘文印店刘某的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的葛律师说,组织施工的文印店老板刘某,已经对广告安装施工的地点进行了解,知道是高空作业,应当采用安全防护设备,但他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作业时,刘某也缺少安全提醒。工人下楼时,刘某在现场看到工人用绳索下降、冒险作业,且可能危及到生命时,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且没有有效阻止。根据这些情况看,刘某已经符合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条件。


葛律师认为,搬走梯子的执法队员,虽然按相关规定进行执法,但他们应该能预见到楼上施工人员无法下楼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所以应以涉嫌玩忽职守而采取强制措施。但撤梯与死亡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如果刘某能及时阻止,如果死者能认识到危险性,有很多办法可以安全下楼。但任何如果都已不能改变结果。


1月28日晚,郑州航空港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背景


城管"抽梯"工人坠亡为何被刑拘的是文印店老板?


据新京报报道,1月23日,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客运站北50米处,两名广告牌安装工在一企业三楼顶安装户外广告。后因属违规施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令两人将广告牌拆除,并将施工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从现场带走暂扣。



来源:中原网

 您的关注就是我们的动力,您的转发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赞赏!!!         如果感觉受益,欢迎打赏小编以资鼓励


关注学术大家,宣传法治理念、研究法治应用、促进法治实践。主要关注宪法行政、司法律师、民生民情、廉政监察等方面.

赐稿邮箱:871973841@qq.com,小编微信号871973841,欢迎赐稿、交流,谢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