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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君:香港海事法律的最新发展

2017-09-29 李连君 海商法研究中心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

各位老师,各位同事非常荣幸,今天有这个机会做一个发言,那这个题目不是多式联运嘛,这个因为这个跟张老师我们在探讨的时候,现在多式联运,好像没什么判,也没什么法,所以这样呢对我们商量,就把最新的发展给大家报告一下。那么我上周呢,在海南开会的时候到北京一次,我就觉得我们正在处于伟大的时代。中国三十年的快速发展使得中国成为最大的船舶帝国,如果从注册来讲,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第四位,咱们大陆排到第五位,如果是从船舶的拥有量来讲,如果两个加一起就是第一了,如果从造船来讲,那我们也是前三位,那从贸易来讲已经是第二位,因此咱们中国的立法不光考虑到船舶,不光考虑到货主这样一个综合的一个平台。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一部分,大家知道世界上最大的三个金融中心,那么其中一个就是香港,那么也是唯一在中国有两制的地方。一个是普通法这把武器,给我们中国的船东货主提供了一个机会,我可以选择在国内也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以今天给大家报告一下,最新的发展,供这个大家学术研究或者将来立法考虑。

第一个是第三方资助仲裁,那么在普通法系的地方,如果你去法院打官司,不相关的人是不能够付钱支持打官司的,这是非法的。或者是无效果无报酬,如果律师做的话,这也是非法的,但是仲裁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没有明确的法律,那么在世界上其他的地方国家和地区,你比如说英国新加坡都允许了对仲裁进行第三方资助,你比如说我是融资人,你要去打官司,没钱,我来提供资金,那么将来如果打成功的话大家分一点,所以这样的话,对这个没有钱打官司的人就提供了一个融资的要求,但是相对的问题就是说他们这些融资人可能控制程序,可能你比如说对某些案子的如何操作,有人要套在里面,所以相对来讲各国都非常谨慎。那香港特别行政区认为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因为在别的地方有在香港没有的话,对仲裁就会少一点吸引力,因此就通过了这个第三方资助仲裁。你比如说,但是有一些限制,你比如说本地律师,那你不能资助仲裁,因为这样的利害冲突,再给大家介绍一下第三方仲裁,那么对海运当然有影响是什么呢?你比如说我这个付款等等的索赔我没有签,那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资助来进行,这是第一个,如果有兴趣的话,大家可以研究,也可以这个PPT给大家讲一讲目前的立法为什么是这样。

第二,给大家介绍一些发展呢就是竞争法与海上实务,那么香港有这个竞争法,那么其中呢对海运来讲比较影响重大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竞争事务员会批准了,这个如果是liner公司,你们可以共同的share叫这个agreement就是换仓的协议,那么是允许的,那么除此之外里边的共同讨论价钱,制定统一的价钱,这也是不允许的,这也是对香港单独航线的这个支持。就是提供一下背景,如果大家做班轮运输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发展,但是不一定的。这些航线他的这个占有率不能够超过40%,或者是一两年当中平均不超过45%。这个是关于竞争法。

第三个,也对海运也有关系的,叫抱歉条例,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为什么这是做什么用?比如说在普通法项下,大家来证明你本身有过错,你可能说我在谈话中说“我非常道歉,非常抱歉,这个事情发生了。”但是将来在诉讼中可能被使用。使用什么呢?就说你在我们在通话中或者电话就说你已经道歉,说明你有过错。那么为了鼓励人们和解,不将这些放到法庭来考虑作为证据,因此香港做了道歉条例,那么规定这样的道歉,这个是不能够达到法庭来做证据的,那么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主要是从世界的趋势是鼓励人们和解,这个从政府立法角度也是要鼓励人们和解,而不能够利用这些在谈判中的事情,影响到将来案子的判决,对这是道歉条例,给大家介绍一下。

那么最后一部分,因为大家知道香港是普通法的地区,那么判例呢是海商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那么重要的案子给大家介绍一下,那么一个是今年的case这是关于时效,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两艘船发生了碰撞,这个碰撞呢是Eleni这条船和Heung-A发生了碰撞,在越南,那么Eleni选择在香港进行责任限制的这个申请,那么法庭就批准了责任限制。而且要求有关的这个方案要向法庭进行鉴定时间内登记债权,那么货主呢,就是Heung-A货主,在规定的登记债权的时间以外,向法庭要求申请了登记债权,那么这个Heung-A的船东就反馈,是认为你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最后争议是说法院允不允许来延长这个时效,大家今天上午这个人大也讲,中国法律项下能不能够就时效双方进行延长等等,那么香港的这个法院也面临这个问题。那么最后法院认为呢,从A这条船的货主的索赔,他们是在侵权的话,因为碰撞造成的是在两年之内,那么这是法定的时效,它们在两年之内除了告票,它们的时效就保护住了。这是这是第一。

第二是法庭在颁布引起责任限制的时候,规定了登记的时间,那么这个时间虽然法庭在法律上有权力这么做,但是这个时效要就以这个侵权的事项,那么虽然登记人完了,但是法庭应该展示一下。这是第一个案子。那就是说时效若产生争议,法庭的主要理由是说他们这样做本身也有过错。对方对Heung-A的船东,当时有Lloyds等等报纸都公布了,你不看是你的事情,但是最后呢,法庭觉得,改时效呢,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办法,因为提供了责任限制基金以后,那么原来的船东就没有这个权利,这是债权人给他的东西。

第二个案子是商船的发生碰撞,那么案子本身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法庭规定了法庭请的专家,他的作用是什么,对咱们包括中国的话也可以请专家,最后的结果是说。第一次香港的法庭给专家如何起作用,对双方能不能够挑战专家的这个意见,那么做了明确的指导。总的来讲,法庭能请专家,你也是专家,他要给法庭的建议也要授予双方当事人的评论,也就是说虽然法庭请的专家,所以非常清楚的讲了以后专家他的这个作用,这是这个例子。

第三个跟海事将来也有关系,就是说合同内约定是叫这个,ICC arbitrationbefore SIAC那么这个是这个仲裁条款,我们叫这个Hybrid,那么ICC arbitration before新加坡的SIAC这是这个Hybrid,那么新加坡过去的范围是允许。但是ICC在新加坡开了允许以后改了自己的规则。ICC说你选了我的仲裁规则的话,不允许在其他的地方进行仲裁,也就是说ICC你既然选定了我的规则,必须在我这,那么这个案子呢是我们这个代表申请了禁止令,那么禁止了以后说我们要提起仲裁在哪里仲裁,那么最后在ICC Hong Kong仲裁就没有去SIAC是因为因为呢对仲裁规则本身是不允许别的组织来对它进行管理.那么对方就挑战关于香港法庭禁制令的有效性问题,那法院法官这个 (59:02未听出),香港它是有名的知识仲裁,它认为至于仲裁协议是不是Hybrid,是不是有效,不影响法庭对仲裁的支持,那么因此呢,就是说即使这个裁定,即使仲裁协议可能有争论,但是对法庭来讲也支持仲裁,那么这个有兴趣的话,大家可以研究啊。Hybrid Arbitration条款。

OK,最后一个跟这个跟香港没太大关系,但是会被我们在座的,也是因为香港是英国法,这个我是在做这个中租,还有孟总给大家介绍,就是今年以来,十几年来最重要的不安全港口的案子,借这个机会给大家说一下,那么这个是历史以来也是非常大的不安全港口的索赔,那么其中的这个索赔达到一亿七千万美金。

那么主要的几点,第一点,那么就是说这个不安全港口这个法律本身有没有变化,那么实际上法律的本身并没有变化,那么只是法庭在确定是不是这个港口不安全的时候,那么采取的,细节上认为是不是不正常情况做了一些判决,那么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因为这个对将来租船来说非常重要的。利用几分钟的时间,给大家介绍一下,那么这个租约是船东The Ocean Victory他的光船租给了OCEAN LINE HOLDINGLTD是这个光船的租船人,跟船东是关联公司,那么OCEAN LINE HOLDING LTD就把这个船短期期租给了中租,那么中租又TCT给了是这样的租约链。这个船呢这个租约条款规定12条保险条款,那么规定光船租船人去买这个保险,那么作为共同受益人创造的,那么这个船在10月24号2006年,离开日本港口的时候,沉没了。那么索赔呢?大家知道在这个航次租船和期租当中,通常有一个保证条款,租船人保证去的港口是安全的,那么因此如果船舶灭失的时候,船东就想到了说这个船的港口是不是安全,那么因此在这个船出港沉没以后,由这个船东向租船人索赔。当时孟总负责,那么面临着要提供1亿7000万美金的担保,那么当然下面租船合同也同样的中租要向下边索赔,但是,中租跟上边的租约,当时是仲裁,伦敦的Arbitration。大家知道,如果伦敦仲裁呢没有写仲裁员数目,就是一个仲裁员,订的是High Court,是英国的高院,那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时我们谈到是非常担心,因为是两个机构,也有可能站在中间的整个两边都输,但是还好,有时候这个孟总的运气比较好,最后这个中租提供了一亿七千万的bail bond,但后来呢,这个美国的法律改变了美国的法律法,如必要拆除取消那么因此中租的要求船东说,把这个bail bond退给我,还有一个选择,我提供银行担保,但是你要同意English High Court,对船东选择了English High Court,这样就可以背对背。对中租,最后在中间的位置,那么这样的话就可以船东走位,往下走位,那么最后一审,开了四个星期的庭。那么船东的理由是说这个港口没有任何一个安全系统使船舶能够安全离开,那么最后,一审判这个租家,负这个不安全港口的责任,那么攀了一亿三千五百万美金,那么最后呢租船人上诉,那么二审法院就把他改判了。改判的结果是什么呢?

就是说这个是由于非正常天气引起的,那么因此不是不安全港口。另外第二个即使是不安全港口,租家也不用负责,是因为有共同保险的条款,船东的光船租船人,因此呢共同保险条款你们两个是互相索赔,因此光船租赁人没有损失,没有损失,就告不了中租。中租就告不了,所以这个在保险界中影响非常大,就提醒了大家这个光船租船合同,如果有12条的,可能影响到将来的这个索赔。

第三个这个issue,最后这个法院是到了最终院,也提醒大家,英国的法律非常清楚,如果是责任限制公约里面租船人可以享受责任限制,但是对本船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以享受的,这也是清楚,因为时间比较短,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这个香港和最近的发展,非常感谢大家,谢谢!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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