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中山大学法学院招聘助理教授启事
中山大学由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手创,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2017年9月入选全国36所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名单。中山大学现由广州、珠海、深圳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毗邻港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成为大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人才输出地和智力支撑平台。
中山大学法学学科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历史悠久。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被停办。1979年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著名法学家端木正教授出任首任系主任。2001年9月,复建中山大学法学院。根据2019年英国的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全球排名151-200,我国大陆地区共11所法学院校进入世界200强,中山大学法学院榜上有名。
为推进我院进一步发展,拟面向海内外青年才俊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6名,诚挚欢迎有志于教育事业和法学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加盟我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范围
面向在海内外高校获得相关学科博士学位者,含在职博士后人员、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等。
招聘职务与方向
职务:助理教授(事业编制)
学科方向及人数:
海洋法:2人
劳动法:1人
民事诉讼法:1人
法律史:1人
税法:1人
招聘条件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立德树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资历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本领域优势学科所在高校的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习经历且取得博士学位。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3.年龄及健康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4.教学水平:具有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5.业绩条件: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CSSCI或SSCI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论文发表要求。
6.学院服务:能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招聘程序
1.提交申请: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到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申请助理教授(本招聘长年有效,至招满为止)。
(1)个人学术简历(须含中文版);
(2)中山大学助理教授职位申请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3)3封推荐信;
(4)博士学位论文全文;
(5)未来5年学术规划;
(6)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含身份证、本硕博学历学位及任职情况等有关证书、代表性论著全文、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等)。
2.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发布面试通知。
3.面试:应聘者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试讲及面试。
4.学校审批: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后续评审工作。
5.办理报到: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
聘后管理
助理教授纳入国家事业编制进行管理,首个聘期五年。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医疗、子女教育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邮箱:zhlwei@mail.sysu.edu.cn
电话: 020-8403707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305室
邮编:510275
往期精选
--中山大学法学院--
编辑:林一倩
初审:郑立维 李蜜
审核:何慈欣
审核发布:李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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