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关于组织 2018届毕业生填写学位资格审批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现组织2018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学位资格审批表,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表时间
10月27日,教学秘书到行政楼204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学位资格审批表(份数见附件1),并按每生2份,发放到各毕业班。
二、填写时间
12月15前,毕业班各位学生自行完成审批表中对应项目填写。其它信息由院、系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具体填写方法参照“填写说明”(附件2)。
三、自查要求
为确保学位资格审批表的数量和质量,请各院、系12月15日前收回学位资格审批表,并严格自查填写内容。对填写不合要求的审批表应进行整改,并核查数目。
四、保存须知
在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束前,学位资格审批表由各院、系保存,具体要求如下:
每班用2个档案袋分装(每袋1份,按学号从小到大放,小的学号在上面),袋面写上“2014本+专业+班学位资格审批表”和“共XX名学生”。
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批表发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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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资格审批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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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原则:每生两份,黑色水笔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虚假信息,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一、学生填写
1.院系:学生本人所在的院或者系。学院下属的教学系写学院名称即可,例如:文学院。
2.姓名:与学生本人在校学籍信息一致。
3.学号:学生本人9位数字学号。
4.班级:2014本+专业+班,例如:2014本财务管理1班。
5.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按思想品德、学业、奖惩等情况如实填写,用连贯的文字表述。
二、其他信息填写
1.学分:参照教务处学籍科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填写,不得使用其它资料的数据。
2.毕业资格审核结论:参照教务处学籍科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填写,勾选毕业或者结业。
3.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参照教务处学籍科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填写。
4.思想品行鉴定:如实填写,用连贯的文字表述。
5.何年何月受过何种处分:如实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6.学生所在院(系)意见,要求如下:
(1)对申请学位学生给予思想、学业等方面总体评价;
(2)给予是否同意申请学士学位的意见。
编辑丨big tree
(信息来源:华商教〔2017〕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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