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贪8.4万。
2022年7月7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
李文喜,男,满族,1950年3月生,辽宁本溪人,1969年6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投资管理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李文喜长期在辽宁公安系统工作,2002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08年1月晋升省政协副主席。直到2011年3月,他才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被免去厅长职务,专任省政协副主席。
2021年1月2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
经查,李文喜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昨日一审开庭中,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亿余元。
指控清晰地表明,李文喜从2004年至2021年这18年时间里总共贪污5.46亿元。
换算一下,相当于平均每年贪污3033万元,平均每月贪污253万元,平均每天贪污8.4万元。
这刷新了董道驰日均贪污4.4万元的纪录。
贪污的方式是:为他人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作为公安厅厅长,为他人逃避刑事追究这样的坏事也能做出来。李文喜当厅长两年后就开始走上敛财之路,长达18年从未间断。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还能升任副省级。
文源|根据新华网、中纪委网站新闻综合
图源|新华网、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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