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涉嫌强奸的官员,最后都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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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轰动一时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在酒局中,试图强奸青年海归女企业家杨女士一案,二审宣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
生于1987年11月的楚挺征,为湖南郴州人,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在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工作,也曾为时任郴州市北湖区区委书记的秘书。2018年5月,楚挺征被任命为北湖区团委书记。
此案的受害人杨女士,生于1992年,其家乡亦在郴州。杨女士曾在美国留学,并获得学士及硕士学位。回国后,她成为了家族中数家新能源企业的掌舵人。
2020年3月31日,应楚挺征之邀,杨女士来到郴州市帝都海鲜酒楼201包厢,参加聚餐。
司法文书显示,参加这次聚餐的共有10男3女,除楚挺征与杨女士之外,还包括这家海鲜酒楼的董事长唐定坤等青年企业家,以及郴州北湖区住建局等部门的公职人员,和郴州国企系统的公职人员。席间,众人共喝了2瓶白酒、10瓶红酒。
饭局次日,杨女士向郴州市及湖南省多个政府部门举报称,楚挺征在3月31日晚的饭局中,趁她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时,将她拉入隔壁无人的包间,意图施暴。后因为被与杨女士同去赴宴的她的同学邓女士看到,楚挺征离去,未能得逞。
杨女士亦向郴州警方报警。
同年4月8日,楚挺征被警方传唤;9日,被刑拘。在警方调查阶段,他涉嫌的罪名是强制猥亵罪。
同年6月24日,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以楚挺征涉嫌强奸罪,向宜章县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日,宜章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
楚挺征随后上诉,他在2020年12月7日所写的《上诉人于一审判决之具体意见》中表示,“(2020年)3月31日晚在帝都海鲜酒楼202包厢内,本人绝对未违背杨当时之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压其身、脱其裤并意图与其发生关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运用法律不当,本案属典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历史必将证明这一错案,必将还原全部事实真相。本人确定完全无罪!”
他表示,自己“绝不放弃、绝不退缩、绝不屈服”。
2021年3月,此案二审,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后结果为维持一审原判。
同时,参加了2020年3月31日饭局的其他公职人员,都已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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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抓获了一个长期“碰瓷”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故意撞车剐蹭来敲诈勒索钱财。
但在审讯过程中,迁安民警发现了该团伙更严重的罪行——该团伙成员主动供述,曾强奸、轮奸了数名未成年少女,并强迫她们卖淫赚钱。
就在这个涉及12人的恶势力团伙陆续落网之际,时任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的康永却坐不住了,他给负责查办团伙案件的民警和负责人塞钱,希望他们不再继续侦查。
这一举动并未平息案件调查。2018年7月,康永因行贿被唐山市监委留置调查,随后主动交代,自己也牵涉其中,性侵未成年女孩。
2019年8月5日,康永一案被唐山法院终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康永在2017年暑假至2018年初期间,曾与6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八次发生性关系。
康永犯强奸罪、受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康永,1981年参加工作,2007年进入公安局。45岁起便担任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迁安全市治安等工作。
2012年4月,唐山市2010-2011年度劳动模范名单公布,康永位列其中。
作为分管治安的公安局副局长,康永曾多次就治安发表讲话。
2017年1月,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康永就冬季治安整治百日攻坚会战发表电视讲话,他表示:
我们有能力通过严打整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最大限度提升百姓平安指数;我们有信心用忠诚、赤诚守护水城平安,用党性、血性悍卫公平正义;我们有决心把迁安打造成外地人向往、本地人自豪、嫌疑人胆颤的治安高地、平安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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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3日,哈尔滨市纪委发布消息,经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对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立案审查。
王春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强奸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春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深海官察注意到,在公开的落马官员“双开”通报中,明确被指出涉嫌强奸罪,还是比较罕见的。
哈尔滨市纪委的消息显示,王春生于2016年3月卸任南岗区委书记一职。
这是官方首次透露其被免职的时间。
早在2016年1月,网上就有消息称,王春生涉及强奸案。当年4月,他被免职的消息传出,网友称,王春生“悄无声息地被免了”,是因“被举报了”、“摊上官司了”。不过,官方一直没有公开说法。
就在哈尔滨市纪委发布消息前一个月,11月3日,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春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有意思的是,移送起诉时,王春生涉嫌罪名只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被“双开”时,多了“强奸罪”。
在南岗区委书记任上,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1月15日,王春生还参加了在中央党校进行的全国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的学习培训。
参加培训之后,王春生曾撰写心得体会,写到“秉公用权、心存戒惧”,他说,“打破‘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对法律始终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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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宾出生于1982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壮族,硕士研究生,原任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科科长。因涉嫌犯强奸罪,2017年4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逮捕。
2018年3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了陆宾涉嫌强奸一案。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17年4月19日18时许,陆宾与被害人叶某某等人在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和顺生牛大排档吃饭喝酒,当日21时许散席后,陆宾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将醉酒的叶某某送到叶某某居住的小区,因未能打开叶某某家门,陆宾通过”滴滴打车”的方式将叶某某送到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68号来宾国际大酒店开房,在酒店保安员的协助下,陆宾搂抱叶某某将其扶进1106号房。
保安员离开后,陆宾在床上两次强行奸淫醉酒无意识的叶某某。经鉴定,从现场提取的避孕套、叶某某分泌物中均检出被告人陆宾的人体成分。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认为,陆宾违背妇女意志,在被害人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陆宾对被害人实施强奸二次,予以从重处罚。一审以强奸罪,陆宾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宣判后,陆宾不服,他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公诉机关未抗诉。
2018年年6月14日,来宾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陆宾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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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据湖南邵阳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邵阳市委批准,中共邵阳市纪委对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谢建军在担任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处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公车私用;违反交通法规,放任单位司机在自己使用的车上悬挂单位其他车辆牌照和使用假车牌牌照;对单位财务违纪负重要领导责任;对超概算投资修建办公楼负有主管责任。在担任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以金钱、手机、旅游等方式引诱幼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
谢建军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引诱幼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邵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建军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省邮政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经邵阳市委批准,中共邵阳市纪委对新邵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正县级干部龚小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龚小冰以金钱、手机、旅游等方式引诱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邵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龚小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刑事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当年底,谢建军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龚小冰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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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环保局长醉酒迷奸‘待嫁’女下属,吴起警方立案除色狼!”2014年5月25日下午3点,网友@陕西正义发布微博,引发关注。爆料微博称,23日,华池县环保局长以到吴起县考察为由,携女下属、好友高某(华池县物价局局长)乘高某私家车到吴起县城,“强劝女下属喝下“竹叶青”白酒,女下属喝醉时,两名局长将其扶进吴起某宾馆……现被吴起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7月,甘肃省纪委发布通报称,2014年5月26日,网曝庆阳市华池县环保局局长陶成君、物价局局长田永红以外出考察为由,在陕西省吴起县醉酒迷奸“待嫁”女下属,被吴起警方刑事拘留。6月6日,陶成君涉嫌强奸(未遂)被吴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7日,华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陶成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田永红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当时通报还提到,陶成君涉嫌犯罪问题,吴起县司法机关正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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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省永城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于2013年6月18日被执行死刑。
2012年5月,经一名受害女童的母亲报案,警方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抓获了再次伺机作案的李新功,一起涉嫌强奸、猥亵11名幼女的案件浮出水面,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经审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未成年少女,并通过网络认识、诱骗一些未成年少女。他还和永城某中学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介绍给他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为了不引起怀疑,他还编造自己是永城税务局的领导、是单身等谎言。李新功自己开一辆黑色无牌照汽车,每次都是在车中作案,情节恶劣,令人发指。2012年5月8日19时,他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作案时,被刑警现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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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4日晚9时,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在回家途中,见到4岁幼女王某某在路边玩耍,便将其抱走欲实施强奸,因王某某哭闹,他又将其放回原处。不久,他再次将王某某抱起并带回家中实施奸淫,导致王某某下体破裂。
在一审中,法院认定郭玉驰强奸罪成立,且奸淫未满十四岁幼女应从重处罚。
法院同时认为,郭玉驰能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综合全案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在发回重审时,云南大关县法院认为,定罪准确,量刑不当,将郭玉驰的有期徒刑改为8年,刑期执行至2021年8月24日。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6日做出(2013)大刑再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郭玉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犯于2013年12月20日被交付执行。
而在云南省昭通监狱服刑时,郭玉驰因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即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并接受教育改造,曾先后3次经执行机关云南省昭通监狱向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申请,累计减刑2年零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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