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当上处长后就开始贪腐,一路升至副部,退休后也没闲着……
落马近2年后,65岁的“老虎”徐鸣获刑15年。
6月20日,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徐鸣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被处罚金410万元。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徐鸣,男,汉族,1958年1月生,安徽凤阳人,大专,中央党校大学,理学硕士,经济师,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3月退休,2021年7月被查。
上述审理事实表明,徐鸣自从36岁当上处长之后就一路贪污,直到退休后也没闲着。落马前一个月,他利用担任原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收了120万元。
在徐鸣的通报中,这样表述他的问题:徐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鸣的仕途履历与落马“大老虎”薄熙来紧密相关。
2003年6月至2008年4月,徐鸣历任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主要领导。而这期间,薄熙来曾担任商务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7年11月,薄熙来空降重庆任市委书记。2008年4月,徐鸣紧随其后,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2012年4月,薄熙来落马,同年6月徐鸣不再任重庆市委常委。
离开重庆后,徐鸣赴北京。
在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曾有记者向时任重庆市长黄奇帆问到徐鸣的新工作,黄奇帆回答:“他已经调到北京工作。”
2013年3月,徐鸣回到北京,任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保留副部长级待遇。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国家粮食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徐鸣则就此退休。
在退休之后,徐鸣仍正常参加社会活动。
就在2021年春节前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分别以电话等方式慰问了此前的老领导。徐鸣也在慰问之列。
值得关注的是,在退休后,徐鸣还曾因与前妻进行了长达3年的离婚诉讼,受到关注。
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徐鸣于2018年和2019年两次起诉离婚。双方纠纷焦点在于一套住房的使用权。2021年5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徐妻搬出涉案房屋,房屋判由徐鸣居住使用。
离婚后不久,徐鸣被中纪委宣布落马。
来源:北京青年报、上观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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