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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违反生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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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学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亲属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私德不修;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代理、诉讼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学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学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以来,已有11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他们中有8人违反生活纪律,除郑学林外的其他7人分别是: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

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

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

公开资料显示,郑学林生于1962年8月,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第二巡回法庭等机构工作。2022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免决定,免去郑学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同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免决定,免去郑学林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2023年9月被查。

郑学林是专家型法官,为人亲和低调。其昔日同事看到他落马的消息,都表示“很吃惊”。

不过,郑学林落马并非无迹可寻。2022年9月7日,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双开,郑学林正是沈德咏的下属。沈德咏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与郑学林可谓“亦师亦友”。

深海官察注意到,郑学林的被开除党籍通报中用了一个词“私德不修”。

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的双开通报中刚提到“私德不修,家风败坏,对家人不管不教”。

“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官德,即为官之德,是领导干部应当遵守的政治操守和职业道德。私德,即人格修养、言行操守、价值追求等,对领导干部来讲,“私德”并非“私事”,私德尚且不正,何以修官德?

私德与公德相对,一般指个人品德、修养、作风、习惯,包括爱情、婚姻、家庭、邻里方面的道德规范。私德不修多指个人生活作风不检点。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的“双开”通报中就提及“私德不正,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这些年来,多位落马官员的案例,照出了官德和私德“双重失守”的共性问题。一些官员私欲膨胀,甘愿被“围猎”、掉入权钱色交织的陷阱,私德溃败,必然会延伸至工作领域、职责空间,最终只会冲破堤坝、泥足深陷,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

来源: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新闻网、湖北日报。图片选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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