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热线】呼和浩特一车主下楼傻了眼!爱车天窗上惊现一大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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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闻 天 天 看 》
•本期内容 2019.6.1•
5月27号一大早,呼和浩特的王先生下楼准备开车去上班,到了楼下,傻了眼。
1.天上掉石块 砸坏天窗玻璃
王先生住在呼和浩特奥威花园,刚从家出来就看到自己爱车的天窗有一个大窟窿,他赶紧查找原因。根据现场的情况王先生判断,天窗应该是被楼顶房檐上掉下来的一块儿水泥块而砸坏的。王先生说,自己停车的车位是花钱租的,物业费家里也交着,现在车被楼上掉下来的水泥砸坏了,物业公司却说自己没责任,只能给他500块钱作为慰问金,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难道车被砸就白砸了吗?
2.物业推责任 其实责任很明确
记者在小区里转了转,发现不少楼顶的房檐都存在老化破碎的现象。记者来到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楼梯坠物砸车的事儿他们认可,但是没有责任。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是4月份刚入住的,动用小区维修基金需要小区业主的认可,这个工作他们正在做,在这期间出了砸车的事儿,他们很遗憾,物业公司没有责任,主要是当时王先生在租车位时签的一份协议。记者在王先生当初签的车位占地协议上看到,砸坏玻璃等情况后果自负。王先生说,签这份协议的时候小区还没有物业公司,是业主委员会帮忙处理,因为都是居民,协议上的免责条款他是认可的,现在小区交给了物业公司管理,出了事儿,物业公司就应该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律师表示,剥开王先生签的协议来说,他的车被楼体坠物砸坏,楼体坠物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就应该负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件事儿的管理者就是小区物业公司,所有者就是这栋楼的所有居民。也就是说,小区的物业公司是要负相应的侵权责任呢。那这份协议上的免责条款可以让物业公司免除责任吗?简单来说,在可以确定砸车水泥块儿的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情况下,直接找他们维权就可以了。再简单点儿说就是谁打的你你找谁。说到这儿,小区物业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大家应该有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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