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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

北仑教育 2021-10-01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其中,区域内非本区户籍儿童的报名入学按本文件中“流动人口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二)地段生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5日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证件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在北仑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到部队驻地就近的学校报名入学,也可以到在北仑区内所购住宅用房相对应的学校报名入学。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和父母有效房产、户口簿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四)申请地段生报名

2018年各义务段学校的申请地段生招收比例控制在计划招生人数的3%,当该校在招录完成地段生后若学位余额不足招生计划的3%,则根据实际学位余额招收。对需跨街道入学的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6~7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 


(五)地段生录取

5月15~16日,各小学在网络招生系统完成本校地段生的录取,并做好相应确认工作,5月17日递交教育业务科审核。


申请地段生的录取办法: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人数,则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须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录取名单。适龄儿童户籍在本街道,其父母在报名之日无本街道内有效房产,视报名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或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在地段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至8月31日前迁入,若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对应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局根据本街道内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安排,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根据相关学区教育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继续明确如下政策: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3)各中小学地段生(户籍原则上在本街道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①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③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上述①~④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和东海实验学校的小学部招生方案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由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见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宁波滨海国际;宁波东海实验学校)。


(七)招生计划

2018年北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阳光学校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

2018年5月上旬~7月初

  

(三)招生办法

(1)地段生:分两类


(A)本区在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相应初中学校由教育业务科负责派送地段生数据表。 

地段生的户籍、房产证有效期截止4月15日。

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地段生均由所在小学集中带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到(各校分校区由所属中心学校负责),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


(B)原在外地小学借读的本区户籍学生现要求升入本区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区的小学毕业生,5月4~5日,直接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初中学校报名,并提供小学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的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可向初中学校索取,自行填妥相关信息后交给初中学校留档。


(2)申请地段生:报名时间为5月6~7日,需申请跨街道入学的学生可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报名(包括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择校生”,在初中阶段仍要求跨街道就读的学生)。


(3)民办初中的招生

区内民办初中(顾国和外国语学校、东海实验学校、芦江书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招生方案见《2018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仑教〔2018〕37号)文件。(详情点击:权威发布|2018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四)招生计划 

 三、流动人口子女招生


流动人口子女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均属于借读生。借读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18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规定执行(详情点击:4月2日!2018年积分入学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

  

1.小学、初中新生的入学积分:积分时间为4月1~30日的工作日,由区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区发展和改革局总负责,具体由区流动人口子女暂住地所属街道公共事务管理科负责。


2.公布各校起始年级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5月18日,教育业务科根据各中小学起始年级已录取的地段生和申请地段生人数确定各校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并在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分两批次公布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含公办分校区)、跨街道学校和民办小学的积分分数线(http://www.bl.gov.cn/)。其中,戚家山街道申请积分入学的报名与录取操作办法在报名前另行公告。


3.报名的对象:积分达到所属地街道申请积分入学分数线的起始年级学生,第一批次原则上不允许跨街道报名。


4.报名时间:

(1)第一批:5月18~19日,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分校区)报名。

(2)第二批:5月30~31日,跨街道学校报名、民办小学报名。


5.报名要求:借读生凭《积分分数单》到现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1)借读生到学校报名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小学用)、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用)和《积分分数单》。

(2)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将公告各校学位余额,家长报名前可先查看,避免因学校没有空余学位而无法报名。

 

6.借读生录取及调剂:

5月21~23日,各公办学校(含公办分校区)根据积分情况录取和调剂借读生。

5月24日,由学校负责发送报名学生是否录取信息。

6月3~4日,跨街道借读生和民办小学录取调剂。

6月5日,由学校负责发送报名学生是否录取信息。

录取顺序: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当积分相同时,有有效房产的优先。

另外,因区域内招商引资、大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国外籍、港澳台胞、区政府人才引进等子女的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北仑教育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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