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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深化典型选树推进创新争先

省公安厅宣传处 山东公安 2023-04-12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深化典型选树推进创新争先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有效开展梯次培树、宣传推广,全力推树在全国全省有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担当作为、在履行使命任务中争创一流。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聚力打造一批亮点经验,推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群众认可的典型模范,带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争先,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山东公安新局面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选树具有良好社会评价、受到党委政府充分认可、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真正将政治忠诚、担当作为、专业精湛、创新有为、敬业奉献、服务人民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要选树经过两年以上实践,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整体建设方面效果明显,具有较强借鉴作用的经验做法,围绕政治建警、忠诚履职、改革创新、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党委统管、部门主抓工作责任制,成立典型选树创新争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把典型选树、创新争先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议程。各级各警种要分解任务、明确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创新典型“培、树、宣、奖”一体化机制,建立典型选树联席议事制度,健全先进典型定期考察、动态情况报告制度,提升典型选树精准度和创新争先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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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厅政治部

编辑 | 朱柄翮  曹超男

审核 | 刘冠伟  黄克明

投稿 | 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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