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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2018-01-08 吉林省航测遥感院

“微腐败”看起来小,但也可能导致“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近日,四川省成都市结合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对“微腐败”进行了深入调研、系统分析,着力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2017年5月以来,成都市共立案“微腐败”问题1892件,查处1611件1739人。通过对案例的全面研判、深入分析、系统梳理,“微腐败”主要表现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小公权、大任性”,以权谋私。这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主要表现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少数基层干部将手中公共“小权力”沦为牟取私利的“大利器”,违规任性利用权力捞取好处。


“巧隐形、悄侵占”,乱收私分。主要集中表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公开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导致挪用、侵占集体“三资”案件时有发生,也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经费、收受红包等现象。


“巧立名、谋私利”,吃拿卡要。群众办事时,虽然“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依然“事难办”,甚至还存有推诿扯皮、雁过拔毛、收受克扣、收取好处、索要钱物等现象。


“劫公利、济内戚”,优亲厚友。有的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拆迁改造、招投标、集体“三资”、惠民补贴、扶贫救济、低保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等、公开不透明或选择性公开以及社区居民维权意识缺乏等情况,违规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一些干部对待工作庸懒散浮拖,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推,作风不实、漠视群众等,存在“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廉而不勤,勤而无效”“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要不出事就行”等懒政怠政思想。



“微腐败”的成因分析



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力度递减。少数区(市)县、乡镇(街道)党(工)委压实主体责任不深不细、不实不力,定责缺少个性、督责大而化之、考责不够精准、问责不严不全;一些农村党组织及村(社区)干部认识不到位、推动不尽力,没有形成上下一致、同向同力、联动发力、共建共促的工作格局,导致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基层扛稳抓牢做实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


基层权力运行监管手段单一。一方面,群众民主意识、参政意识、监督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畅、手段载体不多,无法很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另一方面,乡镇(街道)虽建立了制度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加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导致多数制度沦为“稻草人”。


村(社区)履职呈现行政化趋势。少数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向村(社区)下放计生、劳动保障、医保、民政、卫生等大量的便民服务事务性工作,让其陷入行政化泥潭,无形中也赋予村(社区)干部更多的权力。特别是村(社区)干部掌握大量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初始分配权、具体事务的发言权和决定权,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容易滋生“微腐败”。


严管优教常态尚未有效形成。少数基层干部讲义气不讲原则、讲亲情不讲党性、讲圈子不讲组织。强化党性教育、文化知识、法律素养、廉洁意识等方面还需常态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化培训也不够,重业务重实用、轻法规轻党纪现象依然突出。



治理“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拧紧“总开关”,推动教育引导入脑入心。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党纪法规意识,提升传承好家风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要树立“不作为、慢作为也是隐形腐败”观念。


夯实“责任关”,推动管党治党压力全面传导。坚持“主责在党委(党组)、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一方面,坚持把好考核关,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述责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


盯牢“监督关”,确保权力运行高效规范。在权力监管上盯住“三层”(基层街道、基层社区、基层站所),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特别是明确村(社区)自治组织定位,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在权力运行上推进“三化”(权责清单化、运行透明化、监督民主化)。编制“微权力”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实行“两个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途径;完善“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搭建党内、党外双向监督平台,培育多元化监督体系。


把严“执纪关”,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项一律定期普查,对涉及干部作风问题一律常态督查,对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重点严查。同时,还要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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