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执法记忆 | 《土地监察》第十一章:土地监察队伍建设(四)

迟本吉 姜德敏 醉在夕阳里
2024-09-15


这是一本30多年前的土地监察人员岗位培训教材,内容为1988、1989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监督检察司举办全国土地执法人员培训班的讲课资料,它至少影响了两代土地执法人。

第十一章 土地监察队伍建设(四)

原著:迟本吉  改写:姜德敏


(接第三节)


第四节 土地监察人员的培训


一、培训是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如前所述,各级土地监察队伍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组建时间晚、工作时间短、人员素质不平衡的问题。土地监察队伍的现状与其所担负的繁重任务是不相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的。所以,提高土地监察人员素质是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提高素质,除了土地监察人员要自觉加强自身的修养之外,组织上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客观条件,最重要的是搞好培训。


二、培训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为使土地监察人员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具备从事土地监察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在培训中应侧重学习以下内容:


1.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其础。每一个土地监察干部都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为此,就要加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毛泽东思想。应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课程,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学习中要准确、完整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注意克服片面性和形而上学。


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具体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产主义的理论。每一个土地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牢牢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按照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在改革的浪潮中,每一个土地监察干部都要善于思索,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做改革的促进派和排头兵。


2.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新的历史时期的土地管理工作,已经由单一的行政管理发展为行政、经济、法律和科学技术相结合的综合管理,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作为执法的土地监察人员,要做到依法管地,就必须首先学法、懂法、全面知法。因此,培训土地监察人员要开设《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制定的与《土地管理法》相关的或相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使土地监察人员学会综合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组织土地监察人员学好国家法律的同时,还要组织他们学习本地权力机关所制定的地方性土地管理法规。在符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地方权力机关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陈情况,制定出贯彻实施国家法律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条例、细则、办法等等)。这些地方性法规是对国家法律的补充,是贯彻实施国家法律的具体体现。这些地方性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都是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锐利武器。


3.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


土地监察人员要不断提高文化素养,拓宽科学知识领域。不仅要有阅读能力,而且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还要学习自然科学、行政管理学、国民经济管理等等,从而使土地监察人员思维敏捷、知识面广、阅历丰富,提高洞察力、分析力和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土地监察工作。


4.学习土地监察专业知识


土地监察工作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土地监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掌握土地监察工作的方针、原则、程序、方法,坚持土地监察制度,正确运用和行使政府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做名副其实的"土地卫士"。


5.学习土地管理业务


根据土地监察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土地监察人员要全面熟悉士地管理的各项业务。这就要求组织土地监察人员学习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农业区划管理、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土地规划管理和土地经济管理等等。懂得了这些土地管理的知识,就能在土地监察工作中得心应手,及时发现问题,掌握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培训的基本方式


土地监察人员的培训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客观可能,灵活多样。培训的基本方式通常有:


1.岗前培训。它是土地监察人员被录用后,为使其熟悉土地监察工作的规范、程序和方法,以适应工作需要而采取的一种短期培训。培训时间一般可为两三个月或半年不等。这种培训的效果是比较理想的。


2.岗上培训。是在土地监察工作岗位上,为使其提高工作亚而采取的一种培训方式,即边干边学、在干中学的培训方式,这种方式被普遍采用。比如,举办各种类型的短训班,理论研究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汇报会、专题调查、现场参观、兴办各种类型的讲座,以及其他以会代训、学习制度等等。


3.离岗培训。是脱离土地监察工作岗位的一种培训方式。一是依靠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举办土地监察干部培训班,这是半正规化的培训方式。学员脱离岗位学习半年或数月,学业结束,成绩及格,发给结业证书。二是依托大中专院校举办干部专修科(班),这是正规化的培训方式。一般学制两年,学员学业结束,成绩及格,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脱产电大班亦属此类)。这种培训方式效果好,但人数不宜过多。可选拔那些比较年轻,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参加这类培训。


4.业余培训。是不占用工作时间的一种培训方式。比如各种函大、业大、电大(不脱产班)以及各种类型的业余自学等等。


四、培训的基本要求


土地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努力做到正规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1.制定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培训


培训干部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根据新时期总任务目标的要求,制定一个总体的长远规划,确定培训的目标、重点、方法、步骤。还要根据当前土地监察任务的要求,制定年度或近年培训计划,使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步地进行,克服培训工作无计划、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培训效果。


2.逐步完善培训机构,实行正规化培训


几年来,部分大专院校为土地管理系统培养了一大批土地管理专业人才,随着土地管理事业的深入发展,土地管理机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培训中心,使培训工作更加经常化和正规化。


3.建立严格的制度,坚持经常开展培训


制度是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要建立培训制度。每一个土地监察人员都必须按照制度的规定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还要分期分批轮流参加国家或地方举办的正规培训。参加培训,既是土地监察人员的义务,又是应有的权利。要建立学习考核、考试制度,学习成绩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土地监察人员考核晋升的依据。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要把培训土地监察人员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日程,切实抓好。经过培训,提高土地监察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培训工作必须坚持扎扎实实、实实在在、讲求实效地进行,反对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


(作者迟本吉,吉林省公主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曾供职于原公主岭市土地管理局)

喜欢分享or
修改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醉在夕阳里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