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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北京拓宽社会救助范围,“应救尽救”疫情下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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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民政局表示,北京调整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拓宽救助范围,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据介绍,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此政策重点明确了低收入家庭重病人员发放生活补贴、适度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等方面的举措。拓宽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此次政策明确,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人员按照低保标准的35%发放生活补贴,至此,北京低收入家庭的重残、重病人员全部获得救助保障。新政策还对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作出调整,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放宽至18周岁,符合“三无”条件的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亦将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通知》还明确,突出做好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的救助工作,对因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经本人申请,经过相关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强化临时救助作用,做到“应救尽救”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困难群众面临的生活压力和救助需求,《通知》要求,发挥街乡临时救助备用金“小、快、灵”的优势,运用先行救助、街乡审批、一事一议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目前全市所有街乡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困难群众若出现特别紧急的情况,可以先救助后审批,救助时效将得到明显提高。多措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通知》要求,北京各区要按照二星级以上标准,加紧推进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同时明确,要协调优质养老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服务,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质量。对于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通知》明确,积极探索利用养老照料中心、养老驿站等服务资源,拓展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路径,有效提高照料服务质量。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北京各部门部署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些具体任务。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精神和要求,《通知》要求,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审。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证便民措施,对没有争议的申请家庭可以取消民主评议环节。《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批制度改革,确保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街乡实施落实落地。针对人户分离,社会救助申请不便问题,推行社会救助“异地申请、跨区转办”,以后救助申请可以到居住地所在街乡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然后以线上方式转到相关受理单位进行办理,从而解决困难群众救助申请阶段的跑腿问题。“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多部门联合开展“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慰问对象包括社会救助对象、见义勇为人员、征地转超人员、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此外,据北京市气象部门预报,2021年1月5日至8日,新一轮冷空气再度光临北京。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受冻、挨饿,做好疫情防控,北京市民政局将及时督导各区救助机构,加强与公安、城管和卫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街面巡视巡查的频次和力度,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确保做到“发现一人,救助一人”,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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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郑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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