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高原淌下女儿河
关注社会舆情对江苏丰县那位锁链女的讨论,想起自己在30多年前在云南当记者时写的一篇报道,总题目是《高原淌下女儿河》,都发表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发表时编辑将文稿一分为二,为下篇另外做了一个题目。临到刊登,编辑又将下篇从原来编定的5版向前提,放在1版发表,表现出当年编辑的胆识。
那是上世纪令人振奋的80年代。文稿写在当年,30多年前的文稿在今天读来,深感那时认识和表述的低浅。尤其是上篇笔力薄弱,下篇结尾潦草,很遗憾历史就是这样的。
认识到当年的浅薄,是因为今天的认识较前提高了一步,亦说明认识的过程相当漫长。
作者发自内心地支持在北京举行冬季奥运会,为获得奖牌的中国男孩和女孩骄傲。
同时想到了,不仅要关心金牌挂在哪个女孩的脖子上,更要关注锁链锁住了哪个女孩的脖子?绝大部分女孩很难成为奥运比赛中挂上牌的前者, 却可能不小心成为后者, 这是对整个社会的威胁。
上篇:高原淌下女儿河
1989年5月13日《人民日报 海外版》第5版
走过到处可见喀斯特熔岩地貌的贵州山岭,踏上满目是绛红色土壤的云南高原,发现古老的云贵高原正窘困地面对着一个扯动人心的话题,妇女外流。
“人往高处走“的成语在这里掉了一个个儿。披着高原气息的妇女们走下了高原,坐上火车、汽车向北、向东而去。她们走了有多少?统计数字并不完全。据采访所知,在过去的一年(1988年)里,贵州有11,000多妇女外流到了福建、广东、山东和安徽等省。走得较多的是黔北和黔西山区。云南妇女走的也不少,有一个统计数字说1985年以来大约有4.6万妇女出滇,看来实际数字还不止这些。
为此,高原上的人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都说应该正视这个问题。
分析起来适龄未婚女青年占了大部分,从云南的情况看,约占70%。外流妇女的大部分(约有60%)被视为“自主型”,即她们离乡前或与外省的男方有所接触,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或是得到了父母的支持,或是自己愿意随男方到外省安家,或是经旁人介绍愿意出嫁外省,这就基本上属于正当的异地通婚。
也许,看来寻常的事发生在云贵高原上可就不寻常了。
这里是中国的西南角,是群山环抱的角落。多少代人默默地,生活在高山峡谷里,自耕自食的生活方式带来贫穷也带来闭塞,贫穷和闭塞首先扑向这里的妇女。而今,改革开放的大潮终于涌进峡谷,日渐频繁的经济交往搅动了高原女儿平静的心,她们也有了走出小天地好打开视野的希望。怎么走呢?传统像大山一样耸立在面前,在困窘的社会和家庭条件下,山民的女儿终于选择婚配的形式远嫁他乡,她们顾不上别的了。
最初是外来当工匠的小伙子带走了山里姑娘,过两年这女人回来描述了山外世界,带走了小姐妹。一成二,二变四,四四一十六,她们像滚雪球似的走了。外省人相中高原女儿的勤劳质朴,当然还有“便宜”,花不了多少婚费;高原女儿热望的是山外的相对富裕和高过于山里的对女人的尊重。
有些姑娘是为了挣脱包办和买卖婚姻而走的。云南的一位妇女工作者向记者讲述了一个发生未久的沉重的故事。
滇东北永善县一道山间小河,隔河两个村子有两户人家各有一个儿子,老大无人肯嫁,两家就以女儿互嫁“换亲”。良辰吉日到了,干枯的河岸两头同时放出自家姑娘,姑娘身上各拴一根长绳,由后边的人拉着,要是对方突然赖账又上前抢人的话,就把人拉回来,两个姑娘木然地迎面走去,泪水撒在红土地上。突然一个姑娘挣脱绳索大哭着向山野跑去。她逃脱了似乎已注定的命运,跟着外省人走了,不再回来。
1989年5月13日《人民日报 海外版》第5版
有些远嫁的姑娘在遥远的地方找到了舒心的日子,滇中建水县的姑娘小于经人介绍,远嫁河北临西县,和丈夫生活得很好,待人处事都比在家强多了,当地群众直夸她勤劳能干。建水县妇联的工作人员到河北去看她。村支书说,小于要是能流利地说本地话,“当个妇女主任绰绰有余“。远嫁沿海地区的高原姑娘还破天荒学起了织网、养鱼、养蟹,有的进了乡镇企业,都是在高原上做梦也没有想到的。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确实有不少外流女生活得比在家要好。
越是贫困和传统习俗沉重的地方,外流的妇女越多。去年(1988年)发生大地震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是滇南妇女外流的集中区域,几年里走了数千。记者奔走在澜沧山岭中不时为它的贫困所震惊,许多家庭被地震摧毁了,全部家产算起来,总值还不到200元。那些还不懂汉话的拉祜族姑娘走了,去趟一条新路,却给守在山寨的人留下了巨大的心理失衡。
然而经过几年的思考,高原上的人们对此的看法已趋于冷静,大家普遍认识到造成“外流“的主要原因是贫穷落后,因此不能否认外流中有着合理的因素。云南省妇联副主任刘占荣认为,在开放搞活的趋势中,“还会有不少妇女,特别是未婚青年妇女,不安于贫穷落后去追求新的生活“。记者就此事向5月初来滇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胡德华请教,她说,要实事求是地看,”对其中合理的,有积极意义的地方要认可。”
高原上淌下女儿河,半江瑟瑟半江红。斑斓的色彩挟捲着复杂的内涵,人们也都知道,河上淌过的并非尽是宽心的话题。
(未完)
1989年6月3日《人民日报 海外版》1版刊登
高原上流淌下的浊流
本报记者,钱江
高原上淌下女儿河,封闭的锈锁被打开后的岁月里,将及10万的外流妇女走下了云南高原,远远地走了。如果她们的命运都由一片玫瑰色来渲染,我只会默默地注视。可惜不然,这条流淌不息的女儿河里不时有浊浪翻起,一串沉重的数字砸落在面前。外流妇女中,将近1万名被拐卖!还连带一些儿童。
她们的不幸难以言喻。有报告说,这些妇女中90%是文盲,余下的大多是初小文化水平,共同点是从小没有离过乡。狭隘的视野,贫穷僻壤里贫困的生活,使她们的生活愿望和思辨能力窘迫在极小的没有弹性的空间里。人贩子趁虚而入,拉开了上当的高原女儿的悲剧。
记者从云南省高级法院的介绍中得知,1988年全省被起诉到法院的拐卖人口犯罪为936人,存案47人,总共983人。拐卖妇女案多发于贫困山区,罪犯以盈利为目的,以进城找工作,“农转非“,或介绍对象为诱饵,作案对象多为15~20岁的未婚女青年,也有已婚妇女。目前拐卖妇女的罪犯有趋于团伙化的势头,多为两人以上共同犯罪。
这些被长途贩卖的女性令人同情。她们在被卖脱之前大多遭受人贩子的摧残,然后被卖给她们根本不愿相从的人。一封来自山东的被拐卖姑娘的信写道:“亲爱的爸爸,我是偷偷给你写信的,我被人卖到这里被迫与人同居,我不愿,我哭,我想逃,可腰无分文逃不出去。我受不了,请想办法寄50元钱来,如果没钱,寄上这张相片,就作为和亲人的永别纪念。“一封来自湖南的女儿来信说:“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告诉你们,我在家时是和一个21岁的小伙子来的,我不知道他会把我卖给别人,卖给一个50多岁的人,我不愿意。“
对这样的拐卖妇女罪犯当然要打击,对受害的高原女儿当然要解救,在过去的一年里,云南许多地方的妇联组织花了很大的力量,根据各种线索,派出专人前往外省区解救希望回来的妇女,然而成效是有限的,一是不容易得到妇女被拐卖地区区乡政府的协助,这些地区大多也是旧观念比较重的地区。还有一个原因倒出自被害妇女本身。一位妇联的大姐说穿了:”有些被害妇女主观上想回家,但客观上生米煮成熟饭,又有了孩子,再苦也就忍了。再说,她们觉得被卖出去嫁人,再回家要受歧视,自己也没脸见人。“这是多么传统而陈旧的意识。
对人贩子,自然是重点打击的对象。在过去的一年(1988年)里,云南公安机关共查获人贩子1750人,立案后逮捕了679人,并解救了受害妇女528名。让他们也碰上了难题,比如办案经费不足,还有就是此类案件多以介绍婚姻的形式出现,有的虽有欺骗谋利行为,但受害人亦有外出婚配的愿望,即出于自愿,这使罪与非罪的区分难度增大了。
很显然,这高原上躺下的女人河是发人深思的,它引起了人们多种多样的思考。但不管怎么说,提高山区的文化教育水平,使山区快些摆脱贫困,应该是一条根本的思路。
(全文完)
附记:
贩卖人口,尤其是贩卖女性,是一个古老的行业,是曾经蔓延的“丛林原则“在人类社会中畸形发展起来的。绝不是说它在今天依然可以容忍。
完全不是的!它妨碍了文明的发展,因此注定与现代人类文明产生越来越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人类文明的发展越来越将此视为需要铲除的社会毒瘤,因为它归根结底是一个价值观问题,
不要因为铁链女悲剧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就漠视不理,她是被拐卖的、被侵犯的、被漠视的、被改了名字换了身份的,她所遭遇的每一个恶行都有可能让别的女孩遭遇。今天没有遭遇,但说不准明天就和你迎面相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