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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立法不动产登记 今后将有法可依

2017-10-25 全国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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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做客由FM100.8播出的春城热线,为市民解答了一大批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复杂问题。同时透露,《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列入政府立法规划,大家的不动产登记,今后更将有法可依。

热点问答:

市民:离婚后房子判给我,但产权证是前夫的名字,没有土地证,请问要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夫妻共有财产,应该根据协议或者判决进行变更。现在的政策是,可以凭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带着产权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如果没有土地信息,可以办理一本有房产信息、没有土地信息的不动产证书;如果核实到土地信息是合法的,也会通过操作规范,将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都登记上去。

市民:老伴不在了,要变更权证名称,怎么操作?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亲属间的协议或者公证,明确所有同一顺位继承人放弃,则可以登记变更给逝者的配偶。如果没有达成放弃协议,所有同一顺位继承人就会变成房产共有人,各占多少比例,“放弃继承”或者“成为共有人”的问题解决,有了书面依据才能受理登记。同时,现在不强制要求一定要有公证书,有合法的书面协议也可以受理。同时提醒,如果家庭情况比较复杂,比如同一顺位继承人中有人去世的,建议选择做公证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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