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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诗人”早已一分为二

2017-07-08 博尔赫斯 文学批评

  


讲故事(节选)

博尔赫斯




辞义上的区分应当很受重视才对,因为它也代表了心理上的——以及知识上的区分。不过我们还是感到很遗憾,“诗人”这个字眼早就已经一分为二了。现在一谈到诗人这个字眼,我们只会想到吟诵诗词的文人,只会想到一些文绉绉的诗词,像“大海在船只的映照下远近散落一地,/就像是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华兹华斯),或者像“你的声音如音乐,你听音乐何以如此凄怆?”不过,古人在谈论到诗人的时候——诗人那时有“创造者”的意思——他们可不只是把诗人当成咬文嚼字的文人骚客,也把他们当成了说故事的人。这些故事在所有人类的叙述形态中都找得到——不只在抒情的作品中,在叙述欲望、抒发愁绪的作品当中,甚至在满怀英勇忠烈或是充满希望的叙述中都可以找得到。



大家总是想要跟打败仗的特洛伊人攀关系,而不是凯旋归来的希腊人。或许这是因为在失败中总有一种特有的尊严,而这种尊严却鲜少在胜利者身上找得到。



我们在史诗当中可以寻找到所有的东西——我们应该把“福音书”当成神圣的史诗。不过,就如同我所说的,诗已经一分为二。也就是说,一方面,我们读到的是抒情诗与挽歌,不过另一方面,我们有说故事的文体——也就是小说。尽管有约瑟夫·康拉德以及赫尔曼·麦尔维尔等作家的反对,我们还是很容易把小说当成史诗的退化。因为小说回归了史诗的威严。



想到小说跟史诗的时候,我们很容易陷入这样的思考中,认为这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一个是诗体,而另一个是散文体,一个是用来歌颂,而另外一个是用来陈述事迹。不过,我认为这当中还有更大的差异存在。这两者的差异在于史诗所描写的都是英雄人物——而这个英雄也是所有人类的典型象征。不过,就如门肯所指出的,大部分小说的精髓都在于人物的毁灭,在于角色的堕落。




这种说法又将我们带入了另一个问题:我们所认定的快乐是什么呢?我们又是如何看待失败与胜利呢?现在当大家谈到圆满大结局的时候,大家想到的只是惑骗大家的结局,或者说是比较商业手法的结局;大家都觉得很矫柔造作。即使大家的心中总是感到一股挫败的尊严,不过几个世纪以来,仍然殷切期望快乐凯旋的结局。例如说,一旦有人写到金羊毛的故事,读者与听众打从一开始就觉得,羊毛最后一定可以找得到的。



如鲁文·达里奥所指出的,没有人是文学上的亚当。也正如爱伦·坡提过的,整篇故事应该是为了最后一句话而创作,而整首诗歌也是为了最后一行而写。这样的写作原则最后可能落入在故事中耍花样的模式。



故事的情节只在少数几种类型:也许我们应该讲,这些故事之所以有趣在于故事情节之间的转换与改写,而不在于故事情节本身。……所有的故事情节其实都出自于少数几个模式而已。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有时候,诗人似乎也忘了,故事的述说才是最基本的部分,而说故事跟吟诗诵词这两者之间其实也并非泾渭分明。人可以说故事,也可以把故事唱出来,而听众并不会认为他是一心二用,反而会认为他所做的事情是一体的两面。或许读者不认为这件事是一体两面,不过也会把这整件事当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身处的时代,会发现这个时代正陷于一个奇怪的处境之中:我们已经打了两次世界大战了,不过竟然还没有史诗来描述这两次大战……故事主角有时候必须要低调行事,他必须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凡人,也要希望自己的事迹能够取信于人。事实上,他也落入了小说家的圈套当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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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方面来说,人们对于史诗的盼望相当饥渴。我认为史诗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之一。走遍世界各地,也只有好莱坞能够把史诗题材粉饰一番,然后再推销给全世界(虽然这样说来有点虎头蛇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在世界各地都一样,当人们在观赏西部片的时候——请注意到对牛仔、沙漠、正义公理、地方警官,以及射击对决等种种的迷思——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我想观众从这样场面中还是得到了阅读史诗的感觉。毕竟,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感觉并不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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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小说正在崩解。所有小说上大胆有趣的实验——例如时间转换的观念、从不同角色口中来叙述的观念——虽然有的种种都朝向我们现在的时代演进,不过我们却也感觉到小说已经不复与我们同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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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诗人将再度成为创造者。我的意思是,诗人除了会说故事以外,也会把故事吟唱出来。而且我们再也不会把这当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就如我们不会觉得这两件事在荷马和维吉尔的史诗当中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陈重仁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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