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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焦作发布防控18号公告,事关健康证!手把手教你如何办理!附各县(市)区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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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8号)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有序做好返岗复工等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所有在省内居住、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14天以上,需跨县以上返岗复工并经当地人社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应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其他人员自愿办理。尚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暂不纳入服务范围。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申报人员通过手机扫描“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二维码,直接进入申报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完成申报;也可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并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查询一健康证明”进行申报。如网上申报无法正常办理,可启动线下申报,请提前与现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办理。申报人员出行时间和居住地较为集中的,基层医疗机构可安排医生团队入村提供健康证明办理服务,并按规定做好防护。线上、线下办理出具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直达链接:


一、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焦作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

二、输入关键词“健康证明”,点击链接填报信息



2.集体预约办理

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和电话预约,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人员数量和名单,提交给县级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县级人社、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制定分时段办理计划,实行集体预约办理,并通知申报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现场健康评估。对个人分散出行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理。

3.开展筛查评估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安保人员专门负责服务场所秩序,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对申报人进行体温测量和新冠肺炎症状排查,结合申报人填报内容、体温测量结果、相关体征以及流行病学史问询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打印《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加盖基层医疗机构公章。责任医生发现申报人员体温异常的,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处置。


三、有关事项


1.必须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及近14天居住地、旅居史、接触史等重要信息,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择医疗机构必须是现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线上申报提交成功或者线下电话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候预约通知,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需提前到达或因故推迟的,应电话咨询医疗机构并听从相应安排。

2.申报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候检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办理结束迅速离开。健康申报证明免费办理,有效期5天,5天内应到达目的地,并承诺有效期内做好防护。

3.出省返岗务工人员,须提前联系查询当地是否与我省建立健康申报证明互认工作机制;如未建立互认工作机制,按返岗复工目的地有关规定执行。我市辖区内跨县出行是否需要健康申报证明,根据目的地返岗复工有关规定执行。

4.持有《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返岗务工人员,纳入其目的地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可凭证入住目的地所在小区、正常出入。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得对其采取留观、劝退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各县(市)区卫健委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基层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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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3日新闻回顾

☆王小平到驻焦监狱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疫情防控工作

☆“表扬成绩、点赞亮点、行动迅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再受省里肯定!为坚决打赢“两场硬仗”,市长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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