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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建设年】喜报!遂溪县检察院督促整治无证幼儿园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

遂溪检察 2022-10-12

喜报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同步开展“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活动。近日,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无证幼儿园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千案展示”案例,正在正义网平台进行展示。




督促整治无证幼儿园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保护  无证幼儿园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初,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幼儿园安全专项行动中发现,遂溪县乌塘镇的小星星幼儿园和博雅学前教育两所幼儿园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情况下,擅自招生办学,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不仅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而且严重扰乱教育办学和社会管理秩序,影响和制约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一、加强内部联动,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为推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整合办案力量,成立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牵头,联动未检办的专项行动小组,在遂溪县15个乡镇辖区范围内开展幼儿园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做到监督范围全覆盖。

二、公开听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与影响力。为着力破解无证幼儿园监管难题,充分发挥和彰显公益诉讼检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特制度效用,督促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遂溪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3人担任听证员,组织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经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对无证幼儿园监管存在履职不到位。

三、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听证会后,案件承办检察官根据现场收集的证据、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划分,并结合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快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整治无证幼儿园。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摸底调查和依法取缔等行动。目前,涉案的两所幼儿园已经停办,在园的幼儿已全部分流完毕,检察建议取得实质性成效。


【办案效果】

在学前教育的监督工作中,无证幼儿园的整治一直是重中之重。无证幼儿园普遍存在办园条件简陋、保教质量低、管理弱等安全隐患问题,为保障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急需加强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和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明晰权责,凝聚共识,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群体权益保护问题,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通过个案办理,推动辖区内同类问题的监管,并助力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以“千案展示”为契机,以办实事、创亮点、提效能为导向,始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守护民生保障民利。





文:第四检察部姚瑶

编:办公室陆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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