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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首例假记者敲诈勒索案宣判!
3月7日,府谷县首例假记者敲诈勒索案公开宣判,两名假记者分别被判刑罚款。
2018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崔某某、李某某在陕西省府谷县、山西省宁武县等地的工矿企业,冒充新闻记者,以准备曝光被害人单位不利情况相要挟,多次敲诈被害人钱财。崔某某、李某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府谷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府谷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3月7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崔某某、李某某分别被一审判处四年九个月和三年九个月有期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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