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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截肢】伞上车人没上 桐乡82岁老伯被拖进公交车底 惨剧谁负责?

嘉兴小新 嘉兴小新 2021-02-14




嘉兴小新微信号:JXTVSS


今年2月15日,除夕,82岁的老张去坐公交车,眼看公交司机要关上车门开车走了,老张急了,把随身携带的雨伞伸进车门,不想让司机把车门关上,结果雨伞被车门夹住,车子一开,整个人都被带到车底下,老张被压成重伤,现在,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判定双方责任五五开,对于这样的判定,老张的儿子小张,很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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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今年已经82岁,2月15号早上,他在桐乡市区庆丰南路上的一个公交站台,等公交车回家。这是当天的监控视频。 


老张儿子 张先生

他这个位子刚好是和驾驶室直对着一条线,视频上来看,他站起来的时候,另外两个人先上去了,快要走到门口,公交车司机意思要关门了,我老爷子就挥手叫他不要关,但他还是关了,关的时候老爷子一着急,就用伞点那扇门,结果门把拐杖伞夹住了,车直接开了,夹住和开这个过程是一气呵成的。



伞被车门夹住,车一开动,老张也没有松手,身体直接被拖下站台,随后卷到了车底下。



老张儿子 张先生

被压在车轮底下,应该是车右后轮,压在下面,而且后脑勺又碰到路边的石头,流了很多血。



这个时候,公交车司机停了车,老张随后被送到医院,后果非常严重,老张一只脚被截肢,这一个多月来,人也一直处于半昏迷的状态。抢救费已经花掉了二十几万。



3月30号,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交警认为,公交车司机没有密切注意车门周围上下成员的动态情况,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时,而老张在上车时没有确保自身安全,将随身携带的雨伞伸进公交车前门,导致车祸发生,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五五开。这样认定,张先生表示不服。



老张儿子 张先生

司机他是看见我爸站起来的,因为他的脸转向我爸的,因为(老人)他是急了,他看你公交车要开了,叫你慢点开,我招手你看不到,我才拿把伞去敲一下,因为有点距离,想敲,结果你把伞夹住了,开车的时候司机要确认左右反光镜的对吧,拐杖伞夹住车门了,应该全部在视线之内,应该公交车司机要承担百分之百责任的,我对这个五五开应该是不满意的。



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这起事故中的公交车司机姓蒋,今年38岁,本地人,有着17年的驾龄,不过事发后已经离职,目前,公司已经先期垫付了20万左右的医疗费。


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在事故没有认定,什么都没出来的情况下,我们能做的,做得到的,也是合情合理了。


张先生的意思,现在他老爸才治了一半,后续治疗费用又是很大一笔数字,他根本承担不起,希望公交公司继续垫付,但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张先生要先自己想办法了。


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我们有一整套事故处理流程的,你刚才说到,如果对交警队认定书不能接受的话,我们觉得第一步,可以在三天之内申诉,申诉不满意还可以行政复议,对他们做出的权威答复质疑的话,实在不行还有司法途径。



记者了解到,老张虽然年过八十,走路已经摇摇晃晃,但是他有喝早茶的习惯,几乎每天早上都会乘坐四路公交车,到一公里外的一个茶馆喝茶,喝完再坐公交回家,据说这条线路上的公交车司机都熟悉老张,因为腿脚不便,张先生也多次劝老爸不要去了,但老张很固执,做儿子的也没办法。


出事的那天早上,老张在这个公交站台等车回家,刚开始不知怎么搞的,已经摔了一跤,当时正好有个热心的其他线路的公交司机经过。


老张儿子 张先生

前面的司机把他扶起来了,他坐在边上公交站台休息了一下。


记者也电话联系到了当天4路公交车司机蒋师傅,蒋师傅说,这个老张坐他的公交车已经两年了,当天早上,老张去喝茶就是他带的,那么喝茶回来,自己没理由就不肯带了,对于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他还是比较认可的。


当事公交司机 蒋师傅

真的要上诉的话,我要请求负次要责任,次要责任的话,那边保险公司赔的钱更少了,交警大队认定出来是同等责任。(你觉得你是次要责任?)对啊,我车子已经启动,他来勾我的车门,他的责任是非法拦车了,我已经起步走了,他要拿把伞挂住我的车门,然后摔倒的。(当时他招手让你不要开不要开你没看见吗?)喊肯定是没有喊的。



记者一再追问,到底有没有看到老张在车边招手,蒋师傅都没有直接回答。  

那么对这起事故,律师又是怎么看的呢?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祝丹华

我认为驾驶员的责任是非常大的,因为我们从视频可以看到,老人确实行动很缓慢,老人在车辆启动的时候,雨伞伸向车门,既然老人有行动缓慢,腿脚不便的事实存在,就要考虑到他的特殊性,在这种情况下,拐杖伞先上车,借一把力再上车,这个我觉得也是符合行动不便人的特点的,再一个,老人是不是想提醒一下驾驶员,是不是还有人,我还没上,手又来不及伸过去,把雨伞伸一下,示意一下,结果被门夹到了,这种情况,我认为不能认定为是在拦这个车辆。



在事故责任方面,国毅律师又是怎么看的呢?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祝丹华

老人后来是正对着车门,一开始是在驾驶室的右前方,所以你也不可能没看到,我认为是这样,如果你事实上真的没看到,那也是你(司机)责任非常大,你没有很好地观察,如果你是看到了故意关门,那我认为可能就涉及到其他了,不仅仅是民事责任的问题,可能会涉及到刑事。


目前,张先生已经向嘉兴市交警支队提交了申请,申请对这起事故责任认定重新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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