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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退一赔三】买试驾车竟是事故车 1年维修近10次

嘉兴小新 嘉兴小新 2021-02-14



嘉兴小新微信号:JXTV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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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方女士给我们打电话,说她从4S店买了一辆试驾车,对方承诺车子没有出过事故,但是后来检测出来,方女士的这辆试驾车,就是一辆事故车,这下方女士跳起来了,她要找4S店讨说法。



去年5月,方女士到桐乡吉利4S店看车,销售员向她推荐了一辆吉利远景汽车,不过这是一部试驾车,上牌已经一年半,开过9000多公里,如果是新车,全部办好要6万多,但是这部试驾车只要3万8,能便宜那么多,方女士就心动了。



方女士:4S店说没有出过事故,我就想着在4S店买安全一点,保险一点,又是试驾车,只开了这么点公里数,然后我就买了。


因为是第一次买车,方女士也没和4S店签合同,付钱之后,4S店只给她开了一张发票。



方女士:合同也没签,我也不懂。


但是这部车开回家没多久,就接连出问题。



部分维修记录


方女士:一开始是雨刮器坏了,后来又空调坏了,中间又一些按钮坏了,后来前几天变速箱灯还亮了。


采访当天,方女士发现车子右大灯进水了


一年里,这部试驾车前前后后修了将近10次,虽然都是小毛病,但是方女士实在吃不消,于是她把车子送到二手车店去卖,但是人家一检查,说是不收,为什么不收呢?


方女士:说里面全是焊点,水箱的梁也撞过的,这个车是事故车,我说哎呀,我从来没有撞过,怎么可能这么严重啊,结果他们一调维保记录,发现这个车18年1月份就出过一场大事故。




方女士大吃一惊,从保险公司调出的记录可以看到,2018年1月9号,这辆吉利试驾车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修过前保、水箱横梁、大灯等十几样零件,维修费高达6500块。这样看来,这辆试驾车本身是事故车,可是买车的时候,销售员明明说过,车子没发生过事故,车况很好的。于是方女士再去找这个销售员问问清楚。



方女士提供的录音  方女士父女 和 4S店销售 :这辆车子,是不是当时出过事故?(一共没开过多少公里,怎么会出事故,我们平时开都不开。) 没有撞过什么吗?(对啊。就是试驾咯,平时不开的。)




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都拿到了手了,销售员还在捣浆糊,方女士拿出维修记录,白字黑字面前,对方终于承认了。



方女士:他们一查就说,确实是一辆事故车,后来就不作任何回应,态度很恶劣,我找他们四次协商都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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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上午,方女士再次来到吉利4S店,桐乡嘉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徐经理说,去年销售员怎么样跟方女士承诺的,现在已经弄不清楚了,不过他承认,这辆试驾车确实出过事故。



桐乡嘉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徐经理:承诺是口头上讲的,时间也久了,客户说是这样讲的,现在对质的话,你怎么讲得清楚呢,因为这个试驾车的话,我们挂牌到出售,大概时间在一年半左右,中途的话,其实到最后这个事情是换了一个保险杠。(那么换保险杠,出事故这个事情,当时有没有告知我们消费者?)告知么,现在时间过去也久了,等于是协议是没签的。


买房买车,都是大买卖,4S店为什么就不和方女士签合同呢?



徐经理  和  方女士:合同确实当时,因为我们4S店里面,主要是新车销售呀,试驾车一年也卖的不多,也就3、4个车。(那你起码也要给我一份吧。) 当时你也没讲呀。(但我后来又找你要呀 。)你现在要重新签也没有必要了。



方女士认为,4S店完全是欺诈消费者,应该按照《消保法》退一赔三,也就是说,车子退给4S店,4S店另外要赔方女士11万4000块钱。面对方女士的要求,徐经理说,他们已经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


桐乡嘉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徐经理:协商不好嘛,差距太大了,你二手车也有二手车的条例在的,对哇,你要退一赔三,能达到反正你去(打官司)好了,对哇,我们觉得是达不到的。



对于这起购车纠纷,律师认为,4S店方面不跟方女士签合同,不管找什么理由,都已经违规了。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春峰:合同他如果不给的话,这个行为肯定是违规的,作为业主的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反映他的违规行为,并且相关部门应该对他进行处理或者处罚。


那么,把出过事故的试驾车卖给顾客,还不告诉顾客实情,4S店的行为算不算消费欺诈呢?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春峰:车主说,当初4S店告诉她,车子没有发生过事故的,在这个行为的情况下,除非4S店能证明当初已经书面告知过她这个车出过事故,否则的话作为4S店,这是一个明显的消费欺诈行为,如果他构成消费欺诈,从民事的角度说,他最起码要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小新有话说:


看到了这里,我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恭喜方女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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