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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辆共享电动车不配头盔】嘉兴交警严罚 未来将采用新技术

嘉兴小新 2021-02-14



嘉兴小新微信号:JXTVSS


今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也要配备头盔,但是两个星期下来,交警发现,很多共享电动自行车,还是没有头盔,这就不行了,嘉兴交警开出浙江省首批罚单,直接罚企业。




7月14号下午,哈啰单车嘉兴负责人在交警二大队签字,接受五千块的处罚。这位负责人说,哈啰单车在嘉兴地区投放了6800多辆,从去年开始给车辆配头盔,前后两次,一共投放了一万多顶头盔,可实际上,路上很多车头盔还是没有。



哈啰助力车嘉兴负责人  韩腾达:头盔和车身是不相连的,我们只能看到车辆的信号,看不到车辆上有没有头盔,所以目前配备的方式,主要就是扫街,去配,安装的难度确实是有一些超出预期。第二个确实头盔的丢失率目前来说,比较高。


目前哈啰单车的头盔,是绑在车头上,但是经常被人顺手牵羊。公司接下来也会考虑采用新技术,确保头盔不容易拆卸,而面对处罚,韩腾达说会马上整改。



哈啰助力车嘉兴负责人  韩腾达:我们现在仓库就有存货,每天都在上,这个月月底之前,肯定是可以配备到位的。只能合规才能发展嘛,我们这边的话也是征询政府这边的要求,督促我们的地方,我们肯定是进行及时整改,更好的去为市民服务。



嘉兴目前有两家互联网电动车租赁企业,一家是哈啰单车,一家是街兔电单车。同样,因为车辆头盔缺失严重,街兔电单车也被罚五千,记者了解到,街兔电单车在市区投放7400多辆,但是现在大概1900多辆没有头盔,公司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也会抓紧整改。



记者了解到,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共享电动车也要配头盔,还要上牌,前段时间,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已经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尽快落实,如果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交警部门还要对企业进行处罚。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警察  章宁:罚款的金额为两千到两万的处罚标准。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警察  陈如麟:我们是要求租赁企业,能够尽快的落实主体责任,所以说我们今天是开具了这个罚单。


除了督促企业做好安全保障,交警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你的生命安全,骑共享电动车,必须要戴头盔。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警察  陈如麟:如果没有安全有效的配备头盔,一旦发生事故的时候,对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是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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