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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炖汤喝】洪合张师傅抓“凶狠野鸡”受伤

嘉兴小新 嘉兴小新 202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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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民张师傅给我们打来电话,说自己上周末路过树林,在林子里抓牢了一只野生动物,本来以为是一只野鸡,想带回家里炖汤喝,结果带回家后,发现不是一只鸡,而是一只猛禽,我们一起去看看。







这个小家伙高三十厘米,嘴尖爪利,一双翅膀展开长达一米多。10月10号中午,张师傅路过秀洲区洪合镇泰石村的树林。


张师傅:有个鸡,好像被网搞到了,那么我去追,追了好长时间,那么一看是一个鸟,脚被缠住了,跑起来不快了。


张师傅把小家伙带回家,仔细看也不是野鸡,本想拔了毛炖汤喝,但是被朋友拦住了。




张师傅:我想杀来吃的,人家跟我说,这个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吃的。


保护动物可不能吃,吃了可能吃官司,于是张师傅弄来笼子,把小家伙装了进去,可是这东西脾气暴躁,只要有人靠近,就会用嘴和爪子攻击。张师傅的手被啄了四五下,还被划开了一道两厘米的口子。


张师傅:凶得不得了,这个手被咬成这样子了,你看看,抓一下肉都抓出来了。


张师傅也问了很多亲戚朋友、没人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啥。



秀洲区洪合镇农业农村办  周卫高:这个是一个隼,鹰类的一个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个家里是不能养的,更不能捕来吃了,如果这样的话,捕过来吃的话要判刑的,负刑事责任的。


隼,比老鹰小一号,性格凶猛,飞得很快,可以俯冲捕猎,算是鸟中之王,老鼠、蛇、鱼类、昆虫被它通吃,这东西大多生活在我国北方和西部山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近天气转凉,隼应该是南下找温暖的地方过冬,路过洪合。





因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人不能养,所以大家把这个小家伙原地放飞。

 

小新有话说:


这个事情不是放生就完了,还应该好好查一查。这只隼是在被鸟网网住的,说明当地有人在张网捕鸟,希望森林公安好好追查一下,并把鸟网清理掉,还候鸟一个安全的通道。这里再强调一下,非法捕猎,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是犯罪了,犯的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要判刑的,至少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五到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十年以上,所以大家要善待鸟类,连麻雀也要善待,麻雀是国家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保护动物,刑法规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野生麻雀,就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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