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开展2019“检察之星”评选活动,快来看看评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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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2019年度 “检察之星”宣传评选活动。活动将通过选树学习身边榜样,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对照先进典型,查找自身差距,在全市检察机关真正形成践行初心、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说了这么多,“检察之星”到底怎么评?有什么评选条件?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检察之星”评选宣传活动是全市检察机关发掘、培养、宣传先进典型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深化先进典型常态化培树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宣讲检察故事、展示检察形象、弘扬检察正能量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恪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基本准则。
◎守初心担使命,业绩突出。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开拓创新,事迹生动,群众公认,社会评价良好,近3年内有市级以上表彰荣誉。
◎廉洁自律,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检察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规范,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信念坚定,政治过硬。模范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团队成员恪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基本准则。
◎岗位建功,业绩突出。团队成员刻苦磨练检察实务技能,岗位素能优良,工作规范高效。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创造一流检察业绩,成为本单位、本条线的工作标杆。模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群众公认,事迹生动,社会评价良好,集体或团队成员近3年内有市级以上表彰荣誉。
◎风清气正,作风优良。团队成员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检察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规范,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评选将分为民主推荐、宣传展示、评定表彰三个阶段进行。在初步审核筛选后,具有代表性的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将通过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重庆检事儿”进行集中展示,并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展示“集赞”,推荐对象网络展示情况会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活动将最终产生10名“检察之星”个人、5个“检察之星”团队。
2019“检察之星”候选对象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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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政治部综合室
文字编辑 | 满宁
图片 | 部分来自网络
校对 | 张典斌、张博
责编 | 岑欣颖 审核 | 郝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