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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重庆:协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公平正义“跑”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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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法制日报》第六版刊登:《重庆政法机关协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文,讲述重庆公检法三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内容如下: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重庆检察机关了解到,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个试点地区之一,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比例逐年上升。今年1月至9月,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7664件21877人,适用率84.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71%。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在重庆各政法机关的密切配合协作下,重庆检察机关先行先试、深入实践,在确保检察官敢用、愿用、会用上下功夫、出实招,通过夯实制度基础、深化流程再造、聚焦关键节点,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现公正与追求效率、司法目的与司法形式有机统一,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超说。



多方协同联动实施

 


10月30日下午,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其中两起采用速裁程序,一起采用普通程序。


在王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中,被告人回答一连串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的问题,查看并确认了法庭出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向法官确认是本人签署且签署时有律师在场。法官当庭作出宣判,用时不到8分钟。当天集中开庭审理的3起案件均为当庭宣判,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通常,刑事案件的审理需要经过一套完整的程序。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再由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法院宣判至少需要一两个月。
而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重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再到当庭判决,最快只需要两天时间。办案时间大幅缩减的同时,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得益于重庆政法各部门的高效协同联动。2017年,重庆公检法司及市国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构建系统化、标准化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体系。
在保障体系下,重庆市普遍推行公安机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相对集中提起公诉、法院相对集中开庭审理的“三集中”工作机制,实现认罪认罚案件批量化办理、全流程提速。以九龙坡区为例,自开展试点以来,根据案件类型实现简繁分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相结合,速裁案件平均耗时6天,开庭时间约4分钟。



多措并举保障权益



任某于去年驾驶小型客车导致被害人死亡。同年7月,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任某提起公诉,由于任某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虽然我犯了罪,但是法律给我这样的机会可以去弥补,我的父母子女也不会因为我被判刑产生太大压力。”任某说。
为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实质化,重庆高院强调,庭审中要重点核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自愿性,则是值班律师的工作重点。


值班律师不同于辩护人,他们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第三方见证人。重庆缘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认为,值班律师制度是司法文明的进步,也是司法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中,如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重庆政法机关着力思考的问题,这其中,值班律师制度仅仅是一部分。
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即要求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全部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这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
量刑建议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发展已有约20年历史。然而,以往我国刑事司法存在重定罪、轻量刑问题,导致各地法院量刑标准不统一,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
“聚焦精准量刑建议这个核心,我们区分轻罪与重罪、常见犯罪与新型犯罪,总结形成确定刑量刑建议为主、幅度刑量刑建议为辅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李建超说。
“精准量刑建议让被告人的知情权得到保障。”江北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国平说。
记者了解到,“智慧刑检”辅助办案系统是重庆市检察机关的积极探索。系统对危险驾驶等25个常见犯罪的生效判决进行全面分析研究,今后还会将常见罪名增至30个,构建量刑建议大数据平台,做到数据共享,以此推动量刑建议精确化。


多点发力落地见效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金严介绍说,试点以来,重庆公安与检法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依法惩处与宽严相济并重,坚持案件质量与诉讼效率并重。重庆公安坚持在侦查讯问中做细法律告知,坚持在案件审核中严格把关,坚持在羁押过程中教育转化,一体化、流程化推动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重庆法院始终坚持“程序从简但权利不减”的原则,全方位保障被告人权利。重庆高院副院长孙启福说,重庆法院专门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各自部门开展认罪认罚试点工作的情况与案件信息进行通报,对相关案件信息与数据进行比对,便于及时发现查找问题。
“推动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司法行政系统着力强化‘三个保障’,即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服务保障。”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熊世明说,重庆市司法局协调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联合出台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工作相关规范文件,推进援助工作全站覆盖,加强值班律师班底培训,严格值班律师选任条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便捷获得法律帮助。
据统计,试点期间,重庆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数近3万件,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61%;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案件达5.6万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17年的54%升至2019年的85%;重庆已有在册驻站律师583名,安排值班律师会见3215次,为在押人员转递法律帮助申请205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2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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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日报

文字 | 吴晓锋、战海峰     图片 | 江泳、尤勇军

校对 | 张典斌、张博

责编 | 娄媛媛    审核 | 郝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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