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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川渝检察机关如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专家解读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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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进步推动川渝两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5月15日,重庆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和《联系协作工作办法》。该《意见》和《办法》突出五个检察协作重点,建立六项检察协作机制,搭建三类检察协作平台,为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携手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绘就新蓝图、揭开新篇章。
《意见》的五大检察协作重点,在专家学者看来有何特点,如何发挥作用?小编就此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岳彩申和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秦鹏。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岳彩申 



“《意见》为两地检察机关协力平等保护两地民营企业,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岳彩申教授表示,《意见》对两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意见》着力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亮点是:
一是坚持市场经济法治原则,促进成渝两地市场融合发展。《意见》要求两地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毗邻合作示范区内的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毗邻地区治安乱点专项整治,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
二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意见》要求两地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和法律的适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时,在强制措施适用、定罪量刑、诉讼监督等方面保持标准尺度一致。对民营企业受到犯罪侵害的,积极协作追赃挽损,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三是破除地方保护壁垒,真正做到平等保护。《意见》要求依法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为两地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客观公正办理本地投资企业与外地投资企业民商事纠纷监督案件、外地投资企业与本地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纠纷监督案件,依法监督纠正因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的不公正裁判,以及怠于执行、违法查扣等违法执行行为,平等保护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明确规定两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协作互助的内容。《意见》强调对于涉对方民营企业案件,在不影响案件办理的情况下,及时通报刑事立撤案、批捕、起诉等程序性信息。诉讼活动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双方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意见》指出,加强与两地工商联、商(协)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对跨两地经营企业联合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岳彩申教授表示,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应当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司法服务,审慎办好涉民企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让企业活起来。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秦鹏  



“《意见》充分贯彻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基本理念,为成渝两地检察机关协作打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秦鹏教授表示,《意见》在强化成渝两地检察机关协力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有如下亮点:


一是突出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性思维。《意见》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工作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跨区域、跨流域打击生态环境污染犯罪和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协作机制,打破了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思维中以行政区域为界的固有顽疾,找准了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着力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是聚焦“四大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分工。协同开展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同探索建立对生态环境集体诉讼支持起诉制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等具体措施的出台,切实回应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工作的具体需求。多措并举有利于优化整合两地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四大检察”的协同共进,更好地形成部门合力。
三是坚持以修复效果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合作。促使受损生态环境得以及时全面修复是打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犯罪、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共同落脚点。合作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有助于保障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入落实污染者担责的基本理念。建立跨界污染生态修复基金则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可以有效避免因修复资金缺位而导致的修复搁置、损害扩大等不利后果。
秦鹏教授表示,下一步应重点关注如何理顺成渝两地检察机关协力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分工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这既是推进《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的现实基础,也是检验两地检察机关区域协作成效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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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文字 | 岳彩申、秦鹏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岑欣颖     审核 | 马弘

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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