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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市检察院一分院:修复生态,非法捕捞人投20万尾鱼苗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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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6日,《重庆日报》第4版刊登《修复生态  非法捕捞人投20万尾鱼苗补过》一文,报道在重庆检察机关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举行的“守护母亲河”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内容如下:





6月5日,嘉陵江合川段重庆检察机关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守护母亲河”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现场,两件非法捕捞案件的当事人按照公益诉讼中确定的修复方案买来20余万尾鱼苗,和10余位全国、市人大代表,以及检察官、法官等一起,投放到嘉陵江中。






“我真不该贪图小便宜去电鱼,今天亲手投放了一批小鱼,一定要让自己记住这次教训!”在增殖放流现场,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杜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杜某是我市首例破坏渔业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当事人。
2018年,杜某等三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虽然已获罪并服刑,但被其破坏的渔业资源环境尚未修复,他们应该承担的破坏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尚未履行,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杜某等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市一中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因采取电击方式捕鱼造成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12934元,或向嘉陵江流域放流规格10厘米以上的各类鱼12000尾,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此次增殖放流系案件当事人履行判决义务,所涉人员除杜某外,还包括另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当事人。合计放流的20余万尾鱼苗和几百公斤成鱼,均由被告出资购买,经检疫合格后由案件当事人亲自投放到河中。
这是重庆创新环境修复的又一方式。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认为,这是一场生动的修复长江流域生态资源的法治宣传,建议法检两部门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协同合作,共同保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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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日报
文字 | 杨铌紫       图片 | 龙帆
视频 | 华龙网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郭佳佳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满宁
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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