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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2号总河长令】酉阳:水库的问题岸上治,岸上的问题流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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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号总河长令部署,本微即日起推出系列栏目《落实2号总河长令》,全方位跟踪报道全市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的举措成效。
一年前,水面漂浮着生活垃圾、枯叶,墨绿色的河水,散发出阵阵腥臭……
一年后,一泓碧水,波平如镜,周围树木郁郁葱葱,时有微风拂过,让人感觉心旷神怡……
人们直呼“想不到”——想不到酉水河段的酉酬水库能治理好,想不到如今水这么清。
为了贯彻落实重庆第2号总河长令,既护“水”也管好盛水的“盆”,实现水岸同治,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于2020年6月初在辖区启动了“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巡河活动,与各乡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辖区人大代表一起为水域生态保护加一份力量。
6月22日,正是他们来到酉酬水库的日子。
整改前
整改后
寻根问底,水里问题岸上解
酉酬水库位于沅水支流酉水河的上游,坝址位于酉酬镇,下游是酉酬镇居民区,水库的主要河流是酉水河,也是酉酬集镇的饮用水源取水点和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年前的水库区域,从岸边看下去,河道垃圾堆积,水面内弥漫着腐烂刺鼻的恶臭。
“平时一闻到河中散发的臭味就影响心情。”“有时候走路路过的时候,感觉身体都承受不了这样的气味。”“希望水源环境能够得到改善。”酉阳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卫红还清晰的记得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水库周边的居民们如此纷纷表达自己的切身感受。
在水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的线索收集方面,早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伊始,渝东南检察机关就开始重点就辖区内河流是否存在违法排放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问题开展重点线索摸排,确保每一个线索都不遗漏。
事情的起因也是要从2019年3月26日的线索巡查摸排行动说起。
这天下午,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赵培珪在外出巡查河流生态时,看到酉酬水库的一段河道几乎已被各类垃圾完全堵塞。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迅速回到单位将相关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必须马上治理,刻不容缓!”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廖万超如是说,马上着手安排赵培珪带队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同时按照重庆市检察院部署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要求,立即将情况汇报至四分院备案审查。
经报四分院审核批准,酉阳县检察院于2019年4月2日正式对水库污染案立案,启动行政公益诉讼。
经过一周多的调查走访,办案组多次询问村民、使用无人机拍摄现场场景,全面查看水库周边环境状况,逐渐固定了损害事实和证据。2019年5月21日,经四分院审核批准,酉阳县检察院向酉酬镇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和保护职责,对酉酬水库区的垃圾和枯枝树叶等漂浮物进行清漂保洁,对岸坡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处置,消除饮用水源污染危险,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强强联“河”,河道换新颜群众笑开颜
在巡河活动中,全国人大代表、重医大附一院酉阳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石淑兰评价说:“行政机关的整改不仅到位而且是用心的,这样检察监督的效果出来了,这正是公益诉讼的应有之义!”
推动落实涉河涉水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也正是渝东南检察机关在推进水域生态治理方面提升保护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原来,收悉检察建议后,酉酬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垃圾清理领导小组,着手对库区内的垃圾进行了全面清运,但污染面积巨大,涉及清运的河段较多,加之夏季暴雨连连,清理工作异常艰难。
为此,酉阳县检察院与酉酬镇政府、酉阳县生态环境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达成的共识,酉酬镇政府一方面组织成立专门巡河队伍,加强巡查,严禁倾倒生活垃圾;另一方面组成工作专班与生态环境局配合,向违规钓鱼台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
检察机关则与生态环境局一道对水库蓄水沿岸涉及的其他乡镇进行生态巡查和环境治理监督,与其他乡镇政府对沿岸群众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做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上游民众的理解与支持配合,杜绝垃圾倾倒行为,实现协力整治。
2019年7月底,该水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已全面完工,共计拉走80余吨垃圾,持续对沿岸钓鱼台进行了全部拆除,在饮用水源地附近安装了多个标识牌,并向第三方的专业公司购买了常态化的垃圾清运服务。在这过程中,酉阳县检察院也继续监督跟进整改建设情况,确保水库内的水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湖水清澈、青竹翠绿、鸟鸣清脆……站在水库边,家住附近的酉酬镇溪口村村民方某脸上露出笑容。在酉酬镇政府与检察官们开展的巡河活动群众走访中,他指着水库周边的一块空地对检察官们说:“以前这里村民堆积的建筑垃圾都被清理了,生活污水不直排了,水库的水也变得越来越清澈,看着心里就是舒坦,政府和检察机关都是好样的!”
协力共进,岸上的问题流域治
资料图
“监督不是对抗,检察机关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提起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都是为了守护‘守护绿水青山’。”在巡河活动中,四分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吴军介绍说,该案是渝东南地区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的一件典型案例,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以点带面,督促当地政府制定整治方案,不仅解决饮用水源区的污染问题,也为酉阳其他乡镇河流污染问题协作治理提供了整治方案。
而在加强地区协作方面,早在2019年,酉阳县检察院就与贵州省沿河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开展乌江流域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协作意见》,积极促进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接下来,渝东南检察机关还在积极与乌江流域的其他毗邻市县检察院达成协作意见,构建保护母亲河的工作合力。
在巡河活动中,酉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志明曾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加强联动,明晰工作职责,围绕工作重心和布局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酉阳县人大常委会也将根据修订后的《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全力支持检察工作。
据统计,仅6月中下旬,渝东南两级检察机关就对办理的涉及酉水河、阿蓬江等7条河流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10余次回访,监督效应得到叠加,与行政机关一道合力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守护了渝东南地区水域的“高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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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四分院、酉阳检察文字 | 张雷、杨芳图片 | 田淼、李懿浩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彭劲荣、马弘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