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先榜样】重庆检察四分院检察一部:练就“侦”功夫专啃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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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表彰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市检察机关2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本微开设的《双先榜样》专栏,将陆续展播“双先”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以激励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汲取榜样力量,对标模范标准,创先争优,奋发进取,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敬请关注!
本期双先榜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一部
他们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练就“侦”功夫,被广大检察干警誉为“善于啃硬骨头的刑事检察尖兵”;他们秉承正确的司法办案理念,在武陵大山中谱写一首冰与火交相辉映的刑事检察正义之歌。他们就是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一部。
资料图
推进认罪认罚 精心办案的“攻坚者”
敢打硬仗、善于攻坚、公正执法是四分院检察一部的本色,已经融入他们日常工作办案中。
“我们在综合考量后,决定对毒贩王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18年初,办案检察官阮能文在办理一起毒品案件时说服被告人王某认罪认罚后,王某指认了共同贩毒的主犯李某,并供出两名关键证人。
2017年5月,王某因贩卖冰毒被抓获,公安人员在其住处搜出毒品167.87克。2017年9月,该案移送至四分院审查起诉。“该案乍一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我们在阅卷后发现:王某在侦查阶段一直称毒品不是自己购买的,虽然没有供述其他同案犯,却提到了李某曾来拿过毒品。”检察官阮能文介绍,通过进一步审查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记录,发现王某频繁贩卖毒品,不可能由其一人做完所有销售事宜。综合分析,李某有可能是同案犯,甚至可能是主犯。然而,王某始终不肯供述同案犯。
为查清案件事实,办案检察官决定两头并进,一方面引导侦查人员提取李某血样送检,进行DNA比对;一方面讯问王某。被问到同案犯的详细信息时,王某显得很紧张,说话结巴,眼神游离,并不断用右手揪上衣一角。这些细节没有逃过检察官的眼睛,检察官趁机对王某进行教育,明确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规定,王某终于如实供述。
根据DNA比对结果,在王某住处查获的167.87克毒品,多处外包装上有另一人李某的印记,表明其深度接触过这批毒品。
2018年2月,四分院向侦查机关发出追诉通知,要求对李某立案侦查。2018年3月,李某被抓获归案。刚开始,李某心存侥幸,拒不供认。“你既是累犯又是毒品再犯,将面临无期徒刑或以上的刑罚……”检察官对李某出示核心证据,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李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当遇到重大疑难的共同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往往能成为‘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奇招利器。”该院一部检察官肖恩如是说。
截止目前,在检察一部的指导下,四分院辖区两级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486件565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2713件3860人,起诉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案件占比近86.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始终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动力,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是他们不变的初心。
强化对下指导 彰显正义的“监督者”
在办案中,检察一部要求部门检察干警在办理请示、上诉出庭、不起诉备案审查等指导性案件时,带着“挑问题”的眼光审查案件,不但审查案件实体,还要对是否按程序办案、是否规范和高质量地制作法律文书等问题进行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督促改正。
“这个案子可能有点问题,把具体案情拿出来看看。”2017年,检察一部在办理某基层检察院报送的杨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起诉备案审查时,发现该院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可能存在错误。
为此,检察官们调取全案案卷进行实质审查,并几次前往案发地公安局与侦查人员进行座谈、协商案件情况,综合所有事实,聘请专业鉴定,依法认定了犯罪事实。
经研究后,检察一部依法纠正了基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要求该院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背后的成因,主要是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高额的利润极大地诱惑了犯罪分子,使他们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所以更需要加强检察监督工作,依法惩治这些犯罪分子。”检察官肖恩在介绍该案时说道。
加强侦查监督 漏罪漏犯的“追诉者”
在办理追诉重刑漏犯案件中,检察官们都不同程度搜集过证据,以完善证据体系。对可能存在漏犯、漏罪的案件,在退回补充侦查效果不佳的情况下,改“坐堂问案”为“主动出击”,自行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成效斐然。
2018年7月,在办理杨某、喻某运输毒品罪一案的过程中,经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毒资来源和去向时,发现2万元毒资均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汇入同一账户中。
“你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均汇入同一账户,通话记录我们都已经查清楚了,对于这个向某你有什么要坦白的?”在办案检察官击碎毒贩杨某心理防线后,其供述了毒品是在向某处购买以及贺某、贺某某的犯罪事实。
2017年8月21日,市检察院四分院向侦查机关发出了追诉向某、贺某、贺某的决定。经市检察院四分院公诉部门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审查,依法对贺某、贺某某批准逮捕。
2017年以来,该部门共追诉漏犯28人,追诉漏罪5条,其中抓捕到案23人,经提起公诉,已判决的18名被告人中1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9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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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室、重庆检察四分院文字 | 肖霄、张雷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马弘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