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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 护民营经济•走基层】涪陵:依法不起诉,让三家物流公司加足马力“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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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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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百万元以上的物流合同、安排公司安全员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拟定详细的运输合同……最近一段时间,作为三家物流公司负责人的吴某永有点忙。


“别看这里办公场所小、不起眼,但丝毫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现在每个月都依法依规纳税,经营又恢复正常了,人员干劲更足了。”8月21日,尽管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过去了2个月,但当吴某永见到前来回访的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时,依然感慨万分。


虚开发票,险让三家物流公司停摆



事情还得从吴某永的那张发票说起。
2017年3月31日,民营企业负责人吴某永为了抵扣税款,伙同合肥某物流公司的李某(另案处理)在没有发生实际货物运输的情况下,签订虚假货物运输联运合同,让其为自己经营的其中一家物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税款金额8万余元。其后,吴某永利用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部分税款。

2019年12月19日,在公安机关因其它事项找到吴某永了解情况时,吴某永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犯罪的前述事实,并于2020年1月2日补缴抵扣的税款。


2020年4月29日,案件被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多处走访为涉案企业精准画像



“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国家出台了哪些增值税政策?”办案检察官在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后认为,给案件准确定性、办好此案的关键点就在于正确理解与增值税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020年5月25日,带着这些问题,办案检察官来到涪陵区税务部门耐心听取税务人员讲解与增值税相关的政策,进一步核查吴某永的涉案金额,并详细了解该涉案企业近年来的纳税情况。


办案检察官前往企业注册地,向涪陵区龙潭镇政府企业监管部门了解涉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每年政府会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对企业进行考查。该企业一直以来都依法依规经营,无违法乱纪行为。”该负责人表示。


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涉案物流公司了解到,该公司现有工作人员和货车司机共计33人。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吴某永还经营着另外两家物流公司,且均在实际经营、正常运转,三家公司年纳税额上百万。


“疫情期间,线上交易量提升,对于物流公司来说是危中孕育新机。如果吴某永被起诉判刑,他管理的三家企业将面临停工,这些员工又将去往何处?”办案检察官对此案有了考量,只有保住了市场主体,才能保住就业、保住老百姓的饭碗,该案件不能“一诉了之”。

公开听证聆听代表委员声音




2020年6月8日,涪陵区检察院就吴某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


“吴某永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按照‘最高检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中‘关于可以不起诉的情形’规定,以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中‘慎重处理民营企业涉税案件’的规定,结合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维持员工生计等方面综合考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吴某永符合不起诉条件。”承办检察官在详细介绍吴某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事实经过后,进一步阐释了不起诉的理由。


“该案的案件事实清楚,吴某永也补缴了税款,其认罪态度很好,从维护民营企业相关政策来看,我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无异议。”


“纳税是义务,学法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希望吴某永从中吸取教训。我支持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委员们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严格守法、依法经营,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吴某永反省道。

出台“工作办法”为企业保驾护航



早在2019年,涪陵区检察院就出台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涉民企工作办法》)。


该《涉民企工作办法》规定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承办检察官应当主动到企业收集企业规模、用工数量、年营业额、年利润额、年纳税额、股东构成、地区影响力、企业信用等能够证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作为办案材料。办案人员应当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环节对可能对民营企业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将经济影响评估与办案风险评估相结合,做到一案一评估。


对吴某永能不能适用不起诉,办案中能不能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检察官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来进行考量。根据相关规定,该院对从企业就业人员、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及起诉后对企业负责人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开展评估,最终审慎地对该案依法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小编手记

戴靖媛

■ 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政治部文职



张梦霖

■ 重庆市武隆区检察院政治部书记员



“保市场主体”是“六保”的重要内容,处于“保产业链供应链——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的中心位置,对于“六保”有强烈的带动作用。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不仅详细了解与增值税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实地走访涉案企业查看经营状况,将经济影响与办案风险评估相结合,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切实保护了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稳住了该企业员工的就业。
该案不起诉决定的背后,是涪陵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规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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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三分院、涪陵检察、武隆检察

文字 张梦霖、戴靖媛、舒静婷
图片 | 雷磊、戴靖媛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满宁、古卫爽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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