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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恒扬:全力保障市场主体活得下来、正常经营、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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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高制度兑现率,扩大惠及面”“要深化‘挂案’清理,防止涉企案件‘案-件比’虚高”……8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企业家座谈会精神,部署专项行动下一阶段重点工作,针对涉企案件办理“精准调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工作汇报。 “由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督导平均时间在十天以上,调研检查细致扎实,这个办法要推广。”听取汇报后,贺恒扬充分肯定督导工作成效。他指出,督导中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全员参与,针对性强、找问题准,要在充分吸纳督导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把督导成果利用好、运用好。各分院要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发动、再督促、再推进,争取实现督导全覆盖。 “从督导情况看,三级检察院在专项行动上还存在三个差异——思想上存在‘温差’、推进落实上存在‘实差’、统筹保障上存在‘量差’。”贺恒扬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企业家座谈会精神,特别是检察长、院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重要抓手,是讲政治、顾大局的具体体现,也是保基本民生的重要切入点。 “要贯彻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全力保障市场主体活得下来,正常经营、更大发展。”贺恒扬指出,各级院各部门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保护涉企重点人员合法权益,紧盯办案关键环节,办准办好涉企重点案件,下大功夫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效果凸显。“在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民行监督申诉、控申转办等重要办案环节中,要坚持个别化原则,避免书生办案、机械办案。” 贺恒扬强调,要深入学习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两次会议精神,深化考评机制改革,真正发挥业绩考评对涉企案件办理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要积极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报告专项工作、争取有关支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作,加大与工商联协调力度,形成合力扩大效果。要选好用好典型案例,引导办案人员更好履职,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五个分院检察长,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专项行动各督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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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办公室文字 | 满宁图片 | 江泳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周雪    审核 | 马弘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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