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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堂带‘法治味’的思政课!”——大检察官走进重庆大学宣讲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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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民法典还可以这么讲!”“这是一堂‘法治味’的思政课!”11月12日,暖阳正好,碧波微澜,重庆大学民主湖报告厅里气氛格外热烈。围绕民法典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级大检察官、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为该校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专题报告。
10个典型司法案例、6个古今中外典故……从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到侮辱四川凉山救火烈士民事公益诉讼案,从萧伯纳到“六尺巷”,贺恒扬旁征博引、循循善诱。走出报告厅,不少同学大呼过瘾、意犹未尽。 “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体现的是良法善治。”贺恒扬开宗明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关键词,集合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奋斗目标、价值追求和道德规范。”从加强民主建设、引领社会文明、倡导和谐共荣、保护人身自由等10个方面,他用鲜活故事和生动案例勾勒出一幅民法典具体规定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的图景,令人豁然开朗。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宣传的重中之重。”在贺恒扬看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
“学习民法典,更要将其当作一种公民法治素养的养成和民法精神的熏陶,培塑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法治观。”他寄语广大法科学生——养成民法思维,提升权利意识,培养契约精神,注重德法兼修,切实承担起民法典守护者与践行者的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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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六部
文字 | 满宁、张博图片 | 江泳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马弘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