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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 护民营经济•走基层】黔江:追赃挽损有速度,为企解难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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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帮助,追回的20万元货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2020年10月28日,重庆市黔江区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向上门回访的黔江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们表示感谢。

 从依法办好案件,到不遗余力为企业追赃挽损,再到向企业提出检察建议堵住漏洞。这其中又有怎样的故事?



从快办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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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担任重庆市黔江区某食品公司销售经理后,经朋友介绍开始参与网络赌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导致生活负债累累入不敷出。 不过,很快他就想到“生钱之道”,将黑手伸向了公司的公款。2016年9月开始,李某某开始利用回收客户货款的职务便利,要求客户罗某某、陶某、万某等人将本应支付给公司的货款转至其个人账户,1.4万元、1万元、1.3万元……就这样一笔笔货款“如期到账”,到账的共23.69万元均被其挪作他用。 不料,东窗事发,李某某擅自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公司发现。 “我错了,真诚的向你们做检讨,现在就退还卡里剩余的3.69万元。”看在李某某真诚悔过的份上,该公司将其辞退并达成约定,只要按期还款,便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到了2019年初,眼看约定时间已过,李某某挪用的货款还未退还到位,而人早已联系不上,无奈之下,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产品远销江苏、安徽等30多个大中城市。企业吸纳周边大量务工人员及贫困人员,解决了400多人的就业问题。
“案子不能等,要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办结案件,保障企业正常复工复产。”2020年4月29日,该案移送至黔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委会专职委员梁利金作为承办检察官办理该案。
受案后,为保障民营企业正常运转,不让案件影响其发展,梁利金带领办案组认真梳理案件,制定办案进度表,考虑疫情影响,多次通过电话和视频的方式和企业负责人沟通。
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李某某悔恨不已,表示认罪认罚。5月28日,该院以李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6月8日,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从速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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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办结案件,民营企业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如何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其追赃挽损是办案检察官最牵挂的事情。
“疫情期间经营状况被严重影响,业务量大不如前,尤其是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困难,发工资都要拆借,刚复工复产,购买原材料也面临资金短缺,日常生产受到不小影响。”企业负责人陈某忧心忡忡。

“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就是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排忧解难。”梁利金表示,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一定尽最大努力,早日为被害企业追回款项挽回损失。

但追赃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李某某起初并不愿意马上还款,想着先缓缓。
“你多拖欠一天,日常生产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就可能多一个工人面临失业。”为了尽快帮助民营企业追回货款,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组织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企业负责人进行调解,并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向李某某解释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争取让其从宽处理。 经过多番协调、劝说,李某表示愿意尽快退赔赃款,希望获得被害企业谅解。

2020年8月,李某某清退了所有赃款,企业生产困境得以缓解。



精准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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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里面最怕的就是内部员工出现问题,李某某的行为不但直接损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还让销售商对我们产生了信任危机。”在9月初的结案回访中,谈及企业下一步发展时,企业负责人陈某深有感触。
针对该公司货品销售款项收回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漏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020年9月29日,黔江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了包括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完善货款管理制度、增加账户确认回执、健全货款账目台账等内容的检察建议,帮助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以前企业员工为了图方便省事,很多地方做得不规范。这份检察建议为我们后续堵漏建制指明了方向!”企业负责人陈某表示检察建议既能有效保护公司财产,也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为此,检察官还就民法典中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普法宣讲,对企业员工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当场予以一一解答。同时,和该企业建立了一年一次的法治讲座与按需随时上门服务的机制。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贵在经常、重在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全面保护,突出精准服务,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梁利金如是说。


小编手记



张雷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办公室干警



彭冲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警


黔江区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同时,找准办案与服务的结合点,实行“一案一走访、一案一普法、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把服务融入办案全过程,切实增强了民企司法获得感。
服务民企发展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该院将一如既往抓好各项工作,“宽严相济”办理好涉企案件,发挥好检察职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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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四部、重庆检察四分院、黔江检察
文字 | 张雷、彭冲
图片 | 彭冲、李懿浩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吴闻闻、马弘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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